重庆市开州区林业局关于开展2022年公益林生态补偿和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工作的通知
开州林发﹝2022﹞118号
重庆市开州区林业局
关于开展2022年公益林生态补偿
和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市级林业改革发展和林业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1﹞125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1﹞127号)要求,为开展好我区2022年公益林生态补偿及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对集体及个人所有公益林(以下简称公益林)开展生态补偿,是党和政府一项重要的林业生态建设政策,也是一项惠民利民的民生政策。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是落实全面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政策的有效手段,对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维护林权权利人合法权益起到重要作用。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这两项工作,精心组织、迅速行动,专题研究、专人负责,确保政策不走样、落实不打折扣,办好民生实事。
二、补偿范围及标准
(一)补偿范围
公益林生态补偿(以下简称公益林补偿)范围是公益林中已形成森林的林地,暂未形成森林的无立木林地不补偿。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以下简称商品林补助),是对商品林中天然乔木林地给予补偿,商品林中的人工林等暂不补偿。
2021年市审计局在区主要领导自然资源审计中发现,全区有28.09万亩公益林同时发放了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按照市审计局要求,以上两种补贴资金不得重复享受。经各乡镇街道自查核实,全区共有82939.09亩公益林为耕地,不应发放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在本年度兑付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时必须进行扣减(详见附件1)。
(二)补偿标准
公益林补偿和商品林补助的标准都是12.75元/亩。
(三)兑付方式
补偿资金兑付通过重庆市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进行申报,通过区级审核后,由银行直接兑付到农户。
三、核准补偿对象,严格资金管理
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开州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使用管理操作规程(试行)》《重庆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使用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核实户名,补偿的区域和面积,要将公益林补偿和商品林补助按照落地面积分解落实到各村、社,做到目标明确,任务清楚,确保资金发挥更好的效益。并请按照本通知下达的面积和标准兑付落实,严格资金管理,不得随意增减面积和降低补偿标准,不得有打捆和冒名顶替等违反国家直补政策领取国家资金的违法、违纪和违规行为发生。
四、严格审核把关
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开县涉农资金末端监管暂行办法》要求,认真做好资金的申报初核、调查审核等工作,确保准确无误;要认真执行公示制度,利用村社公示栏广泛公示资金计划、补偿对象、范围和额度等;公益林补偿和商品林补助涉及林农切身利益,不得弄虚作假、挪作他用、虚假冒领等情况发生;区林业局将会同区财政局、区纪委定期或不定期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公益林及天然商品乔木林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的,应当遵循保护优先原则,要督促加强森林管护,同时加强检查,不得改变林地用途,不得破坏生态环境,不得采伐林木,若出现改变林地用途、破坏生态等情况应立即停止补偿。
五、清理遗留,自查自纠
2017年至2021年仍有部分补偿资金滞留,没有兑付成功。各乡镇街道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清理遗留问题。一是针对信息错漏的问题,要落实镇、村、社干部责任,全面认真核对,及时纠错,确保信息准确,一次性兑付成功。二是关于原来已经“代领”和“打捆”的资金,务必及时清理,兑付到林主。三是关于克扣面积的问题,要如实分解到户。四是关于以他人名义冒领的问题,要及时追回,并如实兑付到户。五是关于以村民“一事一议”兴建公益事业为名或以集体林权没分到户等为由不将资金直接兑付给林主的问题,要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要求,及时归垫资金分配到户。对清理中发现的不规范的行为、违法违纪行为要即时纠正,情节严重的按相关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处理。
请于2022年8月31日前提交以下资料: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下发给村(社区)的“关于2022年公益林生态补偿和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工作的通知文件”(纸质件);对相关资料进行公示的照片电子版。所有资料电子件传至“开州森林资源管理QQ群”:87529188或者QQ:30225186;资料纸质件交区林业局705办公室。
(联系人:叶秀军,联系电话52661600)
附件:1.开州区2022年公益林生态补偿及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资金计划表
2.《开州区2022年公益林生态补偿发放清册》《开州区2022年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发放清册》
重庆市开州区林业局
2022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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