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权证遗失声明-陈*之
陈*之 因保管不善,将312房地证2006字第01**5号房地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之
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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