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州规资集公〔2026〕552号
李*均、李*玲同志(单位)拟向我局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将申请登记事项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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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登记所有权人名称 |
李*均512222**********5X 李*玲500234**********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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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坐落 |
重庆市开州区南门镇**村1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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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状况 |
土地 证号 |
农宅字第500154039202**55 农宅字第500154039202**56 |
占地 面积 |
独有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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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 |
158.16平方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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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状况 |
楼层 |
3层 |
建筑 面积 |
建筑面积 |
400.49平方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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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 |
混合 |
套内建筑面积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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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各占产权的50%。 | ||||||||
如对此房屋登记有异议者,请与重庆市开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系,并提供产权异议书面证明材料。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拟于15个工作日后核准登记。
重庆市开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重庆市开州区汉丰街道开州大道189号
202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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