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肖*东
肖*东 因保管不善,将渝(2025)开州不动产权第000332**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肖*东
2025年12月8日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