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州规资公〔2025〕 605 号
根据《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渝0154执143号之三、《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渝0154执143号之三所述事实,因我局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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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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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渝(2017)开州不动产权第000959**7号 |
朱*新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500234040002GB00042F00050**3 |
重庆市开州区文峰街道开州大道(东)一段*号*幢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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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开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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