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州规资集公〔2025〕2013号
安*亚、谭*珍同志(单位)拟向我局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将申请登记事项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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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登记所有权人名称 |
安*亚 512222**********56 谭*珍 512222**********6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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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坐落 |
重庆市开州区南门镇**村2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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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状况 |
土地 证号 |
J312房地证2011字第(南门)05**2号; 农宅字500154039202**98号 农宅字500154039202**31号 |
占地 面积 |
独有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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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 |
175.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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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状况 |
楼层 |
3层 |
建筑 面积 |
建筑面积 |
475.5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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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 |
混合 |
套内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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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按份共有,安维亚占产权份额的67%,谭世珍占产权份额的33%。 | ||||||||
如对此房屋登记有异议者,请与重庆市开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系,并提供产权异议书面证明材料。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拟于15个工作日后核准登记。
重庆市开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重庆市开州区汉丰街道开州大道189号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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