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唐*仁
唐*仁 因保管不善,将开赵房权字第01**4号、开府(赵)国用(1990)字第11-00**8号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唐*仁
2025年11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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