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州规资集公〔2025〕1834号
黎*康、李*英同志(单位)拟向我局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将申请登记事项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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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登记所有权人名称 |
黎*康 512222**********34 李*英 512222**********2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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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坐落 |
重庆市开州区南门镇**村2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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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状况 |
土地 证号 |
J312房地证2011字第(南门)06**0号;农宅字500154039202**34号 |
占地 面积 |
独有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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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 |
120.8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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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状况 |
楼层 |
3层 |
建筑 面积 |
建筑面积 |
326.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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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 |
混合 |
套内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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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按份共有,黎远康占产权份额的64%,李继英占产权份额的36%。 | ||||||||
如对此房屋登记有异议者,请与重庆市开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系,并提供产权异议书面证明材料。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拟于15个工作日后核准登记。
重庆市开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重庆市开州区汉丰街道开州大道189号
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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