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州规资公〔2025〕545号
根据《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渝0154执恢612号、《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渝0154执恢612号所述事实,因我局无法收回下列房地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312房地证2014字第16**3号 |
田*术,陈*英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500234001005GB00005F00010067 |
开县汉丰街道安康街南路**号 |
|
|
2 |
312房地证2014字第16**7号 |
田*术,陈*英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500234001005GB00005F00010066 |
开县汉丰街道安康街南路**号附1号 |
重庆市开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 10月27日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