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余*飞
余*飞 因保管不善,将渝(2023)开州不动产权第001128**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余*飞
2025年11月6日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