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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基本丧葬服务费补助的适用对象及流程是什么?

日期:2025-11-28

答:(一)适用对象。具有我市常住户籍、死亡后实行火葬的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可享受基本丧葬服务费补助

补助金额:针对以下五项基本服务项目在1500元以内进行补助: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接运费;三天内普通冷藏(冻)柜遗体存放费;遗体接运专用尸袋费;普通火化设备遗体火化费;一个价值200元以内的骨灰盒。以上费用总额在1500元限额以内的,按实际发生额免收费;超出1500元限额的,其超出部分由丧事承办人自行承担。

    申请流程:补助对象死亡后,丧事承办人应向死者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民生服务办提出申请,填写《重庆市困难群众丧葬补助申请表》(以下简称《补助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丧事承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死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死者身份证明。《补助申请表》一式三份,街道(乡镇)民生服务办、区殡仪馆、区民政局各一份。街道(乡镇)民生服务办审核后,对符合补助条件的,在《补助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证明,将《补助申请表》第二、三联交丧事承办人办理丧葬事宜。区殡仪馆凭丧事承办人提交的《补助申请表》第二、三联,对五项基本服务项目费用总额在1500元限额以内的,按实际发生额免收费;超1500元限额的,其超出部分由丧事承办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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