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常见政策问答>区民政局

请问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办理申请流程以及认定的条件?

日期:2025-11-28

(一)政策依据。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重庆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实施办法><重庆市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实施办法><重庆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民发〔2015〕71号)。

(二)补贴对象。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具有重庆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中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符合政策衔接条件的残疾人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具有重庆市户籍,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符合政策衔接条件的一、二级残疾人。

(三)补贴标准。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90/人月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00元/人月,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90元/人月

(四)办理程序。1.个人向乡镇(街道)提出申请2.乡镇(街道)初审3.区残联审核4.区民政局审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博

微信

部门街镇

无障碍

安全生产举报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开州区部门镇街网站

新闻媒体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