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审立项的范围是怎么规定的?二、报审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范围是怎么规定的?三、报审初步设计的范围是怎么规定的?四、报审总投资概算的范围是怎么规定的?五、政府投资项目如何实施投资管控的?六、如果我要启动一个估算总投资2500万元的项目该如何走程序?七、项目建设过程中哪些可以实施设计变更?八、增加工程量在实施时是否需要公开招标?
一、报审立项的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答:纳入各级行业发展规划、建设规划、三年滚动规划、年度计划和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及估算总投资40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项目业主单位可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出具开展前期工作的意见;其余项目,应当将项目建议书报发展改革部门审批。
二、报审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答:估算投资4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应当将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发展改革部门审批。不涉及结构安全的维修维护类、市政维修维护项目、购置性质的项目以及室内装修改造、路面“白改黑”、农村公路改造项目,可不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三峡后续项目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报审初步设计的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答:初步设计应当明确项目的主要材料、设备规格、技术参数和投资概算等,达到国家规定的深度,且符合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内容。总投资1000万元(不含)以下的市政维护、修缮工程等项目,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不含)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审批初步设计。
四、报审总投资概算的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答:估算投资4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应当将总投资概算报发展改革部门审批。其中,总投资1000万元(不含)以下的市政维护、修缮工程等项目,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不含)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审批总投资概算。投资概算应当包括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等项目建设所需的全部费用。
五、政府投资项目如何实施投资管控的?
答:投资概算核定后,项目施工图应当实行限额设计,工程预算不得超过总投资概算中的工程建设费,不进行项目预算评审。估算总投资400万元(含)以上项目,在发包前由财政部门开展工程造价事前绩效评估;估算总投资400万元(不含)以下项目,在发包前由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工程造价控制。
六、如果我要启动一个估算总投资2500万元的项目该如何走程序?
答:估算投资10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纳入全区重点项目管理,实行集中决策制度,决策后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并纳入三年滚动规划;如果未实行集中决策的项目,则按照文件规定第13条规定提请决策。决策之后按照以下程序实施:投资计划→立项→可行性研究→勘察→初步设计和概算→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绩效评估→项目招标→项目建设→竣工验收→结(决)算→资料存档。
七、项目建设过程中哪些可以实施设计变更?
答:(一)因勘察或者设计单位工作原因,原设计方案存在错误、遗漏、隐患或者地质条件与实际建设条件明显不符;
(二)因自然环境、国家政策等客观原因变化,原设计方案无法继续实施;
(三)因造价单位工作原因,工程量清单存在漏项缺项;
(四)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隐患、发生灾害或者事故,需要采取相应措施;
(五)国家法律法规、规划、政策有重大调整,需要对实施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六)区政府决策的可以变更的其他情形。
八、增加工程量在实施时是否需要公开招标?
答:属于重大设计变更的,应当按照规定将设计方案报原审批部门审批。项目合同变更后,增加的实施内容达到依法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的,增加的部分应当依法通过招标选择承包单位。符合《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政策原文: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州区政府投资实施细则的通知》政策解读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州区政府投资实施细则的通知》图片解读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州区政府投资实施细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