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城市生活垃圾分为哪四类,分类后处置去向?
答:城市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有害垃圾投放至红色垃圾桶、厨余垃圾投放至绿色垃圾桶、可回收物投放至蓝色垃圾桶、其他垃圾投放至灰色垃圾桶。
(一)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荧光灯管、废油漆和溶剂及其他包装物,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二)厨余垃圾,主要包括居民家庭日常生活产生的菜帮、菜叶、瓜果皮壳、剩饭剩菜等家庭厨余垃圾,相关企业和公共机构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肥料和废弃使用油脂等餐厨垃圾,以及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水产品、畜禽内脏等其他厨余垃圾;
(三)可回收物,是指可以变废为宝、回收利用的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四)其他垃圾,除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之外的垃圾。
处置去向:
(一) 可回收物由责任人自行运送至回收网点或者回收企业等上门收运,交由资源回收利用企业进行资源化再利用。
(二) 有害垃圾由符合危险废物运输条件的单位进行分类运输,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企业实行无害化处理;
(三) 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由符合生活垃圾运输条件的单位进行分类运输,厨余垃圾进入厨余垃圾处理厂进行资源利用,其他垃圾进入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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