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怎么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问:怎么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根据2022年12月30日通过的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无需办理备案登记。
  • 二手车企业如何备案登记?

    问:二手车企业如何备案登记?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二手机动车流通管理办法》〔2005〕第2号。第八条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二手车经销企业和经纪机构应当具备企业法人条件,并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第九条 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独立的中介机构;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必要设施; (三)有3名以上从事二手车鉴定评估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本办法实施之前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 (四)有规范的规章制度。 第十条 设立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应当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向拟设立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相关材料; (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自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对予以核准的,颁发《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不予核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持《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 《关于加强市属国有重点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主要包含哪些内容?

    问:《关于加强市属国有重点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主要包含哪些内容? 答:第一部分:“总体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提出于2022年启动“企业合规管理建设年”工作,推动监管企业在2025年逐步形成职责分工更加明晰、机制运行更加有效的合规管理体系。第二部分:“重点任务”。对标国务院国资委《央企“合规管理强化年”通知》,明确提出监管意见,指导监管企业重点开展“持续加强制度建设”“加快完善运行机制”“落实合规管理责任”“突出抓好境外合规”“不断夯实组织基础”“努力打造合规文化”等六方面工作。第三部分:“工作要求”。明确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指导监督”“推动层层落实”等三方面监管要求。
  • 兽药经营场所和仓库的面积有什么要求?

    问:兽药经营场所和仓库的面积有什么要求? 答:兽药经营场所和仓库的面积应当与所经营的兽药品种、经营规模相适应,并符合以下规定:(一)兽药经营企业的经营场所和仓库面积应分别不少于25平方米;(二)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兽药经营企业,应设置兽用生物制品经营专区,并配备容积不低于20立方米的独立冷库(具有冷藏、冷冻功能);(三)兽药直营连锁经营企业在同一区县内有多家经营分店的,可以统一配置仓储和相关设施、设备。兽药直营连锁分店应当办理兽药经营许可证,分店所经营的兽药只能由总店配送。分店经营场所面积应不少于20平方米,并根据经营需要,设置一定面积的常温库、阴凉库及冷藏冷冻设备等,用于分店零售兽药的临时存放。
  • 兽药经营企业的经营场所和仓库应该配备哪些设施设备?

    问:兽药经营企业的经营场所和仓库应该配备哪些设施设备? 答:兽药经营企业的经营场所和仓库应当具有下列设施、设备,并符合以下规定:(一)与经营兽药相适应的货架、柜台;(二)避光、通风、照明的设施、设备;(三)与储存兽药相适应的控制温度、湿度的设施、设备;(四)防尘、防潮、防霉、防污染和防虫、防鼠、防鸟的设施、设备;(五)实施兽药电子追溯管理的设施、设备,满足兽药可追溯信息化管理要求;(六)具有防止不同品种兽药之间混淆和污染的隔离设施;(七)经营兽用精神药品、毒性药品、麻醉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兽药经营企业,相关设施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八)经营固体消毒剂的兽药经营企业,应当设置独立的固体消毒剂专库,并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九)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应具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冷链储存、运输等设施、设备。应配备功率适合的应急发电设备和灭活、灭菌以及消毒等设施。
  • 兽药经营企业的质量管理文件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问:兽药经营企业的质量管理文件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答:质量管理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企业质量管理目标、兽药质量承诺和兽药质量信息公示制度; (二)企业组织机构、岗位和人员职责;(三)对供货单位和所购兽药的质量评估制度;(四)兽药采购、验收、入库、陈列、储存、运输、销售、出库等环节的管理制度;(五)经营场所、仓库等卫生管理制度;(六)兽药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和不良反应处理程序;(七)兽药退货的管理制度,过期兽药、不合格兽药管理制度和处理程序;(八)质量事故、质量查询和质量投诉的管理制度;(九)企业记录、档案和凭证的管理制度;(十)质量管理培训、考核制度;(十一)兽用处方药管理制度;(十二)兽药产品追溯管理制度。
  • 稳定生猪贷款政策有哪些?

    问:稳定生猪贷款政策有哪些? 答:按照《关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政策举措的通知》(渝农发〔2021〕101号)文件内容,市、区县财政统筹安排储备资金,对年出栏50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建设和临时流动资金贷款、猪肉屠宰和加工企业经营性贷款给予贴息补助,贴息率不高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
  •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问: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按照章程规定对本社实行民主管理;(二)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三)按照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盈余;(四)查阅本社的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会计账簿和财务审计报告;(五)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承担下列义务:(一)执行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二)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三)按照章程规定与本社进行交易;(四)按照章程规定承担亏损;(五)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从事哪些业务?

    问: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从事哪些业务?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开展以下一种或者多种业务:(一)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使用;(二)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三)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等;(四)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
  • 免征水土水土保持补偿费的申报渠道?

    问:免征水土水土保持补偿费的申报渠道? 答:不需要申报,在编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时不予计列。
  • 微博

    微信

    部门街镇

    无障碍

    安全生产举报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开州区部门镇街网站

    新闻媒体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