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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5002340086463678/2023-00009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开州区财政局 [ 主题分类 ]财政 [ 成文日期 ]2023-02-20 [ 发布日期 ]2023-03-31 [ 体裁分类 ]其他 [ 有效性 ]

重庆市开州区森林草原火情智能监控服务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开州财采决〔2023〕2号)

开州财采决〔2023〕2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重庆市开州区森林草原火情智能监控服务采购”(项目号:KZQ22C00054)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KZQ22C00054采购时间:2022年12月30日

二、项目名称:重庆市开州区森林草原火情智能监控服务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在学

    委托代理人:朱佑洪

    联系方式:

    地 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金开大道西段186号

    被投诉人1:重庆市开州区林业局

    经办人:徐晓茅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开州区汉丰街道安康街77号

四、基本情况

    三、投诉项目

    项目名称:重庆市开州区森林草原火情智能监控服务采购(包一智能监控服务)

    项目编号:KZQ22C00054

    四、投诉受理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认为该项目招标文件使其合法权益受损,于2023年1月3日向被投诉人提出书面质疑,并对被投诉人2022年1月13日作出的质疑回复不满意。2023年1月28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向本局提出投诉。本局依法于收到投诉之日(2022年1月28日)受理本次投诉,并向被投诉人发送了投诉书副本,要求就投诉事项作书面答复,被投诉人在法定时间内向本局递交了书面答复。

    五、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一、投诉人认为招标文件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三、评标标准(一)评审因素“投标人或其总公司近三年内获得省级及以上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网络安全技术支撑或服务企业/单位/机构推荐名单,提供证明资料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设置不合理,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供应商。二、投诉人认为招标文件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三、评标标准(一)评审因素序号3商务部分(38%)能力(11分)“投标人或其总公司获得国家信息安全漏洞共享平台(CNVD)和国家信息安全漏洞库(CNNVD)技术支撑单位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设置不合理,属于设置条件与本次采购项目建设内容不相适应。

    六、调查核实情况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在本局受理投诉调查处理期间,向我局递交了“政府采购投诉撤回申请函”。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研究,本局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财政部门受理投诉后,投诉人书面申请撤回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终止投诉处理程序,并书面告知相关当事人。”之规定,终止投诉处理程序。

    投诉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开州区财政局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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