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开州财采决〔2021〕10号)
开州财采决〔2021〕10号
重庆市开州区财政局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编号:2021010
一、投诉人
投诉人:重庆好亮厨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镇九龙园云湖路3号1-80#
法定代表人:吴华文
授权代表人:吴刚
二、被投诉人1:重庆市开州区赵家中学
地址:重庆市开州区赵家街道凤翔路66号
联系人:姜山
被投诉人2:重庆市开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事务所
联系人:李方波 电话:023-52612286
三、投诉项目
项目名称:重庆市开州区赵家中学厨房设备、师生食堂(含电表)配置采购
项目编号:2021ZFCG063
四、投诉受理
重庆好亮厨厨房设备有限公司认为该项目询价文件使公司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于2021年8月30日向重庆市开州区赵家中学提出书面质疑,重庆市开州区赵家中学于2021年9月3日作出了质疑回复。质疑人对质疑回复答疑不满意,于2021年9月27日向我局提出投诉。经审查,符合投诉条件,我局依法于2021年9月27日受理本次投诉。
五、投诉内容及投诉回复
投诉人投诉事项:(一)投诉人认为询价文件“特定资格条件:报价供应商须具备生产或销售厨房设备的相关资格”限定了潜在供应商参与此项目的公平竞争。(二)认为询价文件“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一、招标项目一览表序号(86)名称,六类网线”技术参数检测值及检测标准和要求提供的检测报告属指定性产品。对供应商实施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收到投诉后,我局在规定时间内向被投诉单位发送了投诉书副本,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就投诉事项向我局书面说明。重庆市开州区赵家中学在法定时间内向我局递交了书面说明,就投诉事项作了说明。书面说明称就投诉事项采纳投诉人诉求,修改询价文件。
六、调查核实情况
投诉事项(一)、投诉人认为询价文件“特定资格条件:报价供应商须具备生产或销售厨房设备的相关资格”限定了潜在供应商参与此项目公平竞争。
经查,本项目中采购厨房设备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并不需要前置许可,供应商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后不因经营范围而影响其相应的生产经营活动。我局认为供应商经营范围依法不需要经过许可的,可以直接经营,供应商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具有经营主体资格,可从事一般生产经营活动。投诉人投诉事项成立。
投诉事项(二)、认为询价文件“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一、招标项目一览表序号(86)名称,六类网线”技术参数检测值及检测标准和要求提供的检测报告属指定性产品。对供应商实施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经查,采购人针对六类网线未按要求提供具备满足三家的技术参数产品及其检测报告,投诉人投诉事项成立。
综上,投诉人投诉事项成立。
七、处理决定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投诉人对采购文件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财政部门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未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之规定,责令采购人修改采购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投诉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重庆市开州区财政局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