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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500234008646033P/2021-03260 [ 发文字号 ]开州财采决〔2021〕9号 [ 发布机构 ]开州区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财政 [ 成文日期 ]2021-06-10 [ 发布日期 ]2021-06-16 [ 体裁分类 ]其他 [ 有效性 ]

重庆市开州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开州财采决〔2021〕9号)

开州财采决〔20219

重庆市开州区财政局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编号:2021009

一、投诉人

名称:重庆果成体育设施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西彭镇森迪大道66号附176

法定代表人:夏昌菊

授权代表:徐文会    

二、被投诉人

采购人:重庆市开州区档案馆

地址:重庆市开州区云枫街道花仙路18

联系人:廖仁琼

三、投诉项目

项目名称:重庆市开州区档案馆长江三峡后续工作档案建设项目(包二)

项目编号:2021ZFCG018(2)

四、投诉受理

重庆果成体育设施有限公司认为该项目招标文件使公司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于2021512日向重庆市开州区档案馆提出书面质疑,重庆市开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事务所于2021513日作出了质疑回复。质疑人对质疑回复答疑不满意,于2021517日向我局提出投诉。经审查,符合投诉条件,我局依法于2021517日受理本次投诉。

五、投诉内容及投诉回复

投诉人投诉事项:(一)认为招标文件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工商营业执照的生产或制造范围包含密集架”设置不合理,对潜在供应商实行了差别待遇。(二)认为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省级以上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带二维码标识的塑粉检测报告,送检人必须为投标人并提供网络查询截图”设置不合理,采购智能密集架只能要求提供智能密集架的检测报告,而不能要求提供智能密集架零件的检测报告。(三)认为招标文件“智能密集架结构具体要求需提供省级以上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带二维码标识的智能型密集架检测报告,送检单位必须为投标人并提供网络查询截图”设置不合理,具有排斥性和指定性。(四)认为招标文件智能密集架架体主要部件结构和技术要求“侧面板、立柱、挂板、搁板、门板、地轨、铝合金圆盘摇手柄、实心轴、齿轮需要提供的检测报告和送检单位必须为投标人并提供网络截图”设置不合理。(五)认为招标文件智能化电子零配件要求投标人“需提供国家级智能制造装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送检单位必须为投标人”设置不合理,送检单位必须为投标人具有排斥性和指向性。(六)认为招标文件评审因素“投标人获得有关智能湿度服务器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得1分,投标人获得有关湿温综合采集软件著作权证书得1分,投标人获得温度控制系统发明专利证书得1分”设置不合理。

收到投诉后,我局在规定时间内向被投诉单位发送了投诉书副本,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就投诉事项向我局书面说明。重庆市开州区档案馆在法定时间内向我局递交了书面说明,就投诉事项作了说明。书面回复称投诉人不符合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不属于潜在供应商。

六、调查核实情况

投诉事项(一):认为招标文件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工商营业执照的生产或制造范围包含密集架”设置不合理,对潜在供应商实行了差别待遇。

经查,本项目招标文件特定资格条件为“投标人工商营业执照的生产或制造范围须包含密集架”。特定资格条件限定了投标人须为密集架的生产商和制造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以及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之规定,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限定投标人须为生产商和制造商,排斥了经销商,这是不符合公平竞争原则的。采购人以投诉人不符合特定资格条件为由不予受理投诉人质疑是不成立的,因特定资格条件设置本身不合理,就不能以此为依据不予受理质疑人质疑。投诉人投诉事项成立。

投诉事项(二):认为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省级以上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带二维码标识的塑粉检测报告,送检人必须为投标人并提供网络查询截图”设置不合理,采购智能密集架只能要求提供智能密集架的检测报告,而不能要求提供智能密集架零件的检测报告。

经查,本项目采购标的为智能密集架,采购人可以针对智能密集架要求投标人提供检测报告,作为密集架一个整体,由很多零件构成,针对其中某一项要求提供检测报告,既增加了投标人负担且无实际必要。

投标文件要求“送检人必须为投标人”限定了投标人须为密集架的生产商和制造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以及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之规定,本项目要求送检单位须为投标人,排斥了经销商,这是不符合公平竞争原则的。投诉人投诉事项成立。

投诉事项(三):认为招标文件“智能密集架结构具体要求需提供省级以上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带二维码标识的智能型密集架检测报告,送检单位必须为投标人并提供网络查询截图”设置不合理,具有排斥性和指定性。

经查,投标文件要求送检单位须为投标人,限定了投标人须为密集架的生产商和制造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以及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之规定,本项目要求送检单位须为投标人,排斥了经销商,这是不符合公平竞争原则的。投诉人投诉事项成立。

投诉事项(四):认为招标文件智能密集架架体主要部件结构和技术要求“侧面板、立柱、挂板、搁板、门板、地轨、铝合金圆盘摇手柄、实心轴、齿轮需要提供的检测报告和送检单位必须为投标人并提供网络截图”设置不合理。

经查,本项目采购的为智能密集架,采购人可以针对智能密集架要求投标人提供检测报告,作为密集架一个整体,由很多零件构成,针对其中几项要求提供检测报告,既增加了投标人负担且无实际必要。

投标文件要求“送检人必须为投标人”限定了投标人须为密集架的生产商和制造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以及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之规定,本项目要求送检单位须为投标人,排斥了经销商,这是不符合公平竞争原则的。投诉人投诉事项成立。

综上,投诉人本投诉事项成立。

投诉事项(五):认为招标文件智能化电子零配件要求投标人“需提供国家级智能制造装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送检单位必须为投标人”设置不合理,送检单位必须为投标人具有排斥性和指向性。

经查,投标文件要求送检单位须为投标人,限定了投标人须为密集架的生产商和制造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以及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之规定,本项目要求送检单位须为投标人,排斥了经销商,这是不符合公平竞争原则的。投诉人投诉事项成立。

投诉事项(六):认为招标文件评审因素“投标人获得有关智能湿度服务器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得1分,投标人获得有关湿温综合采集软件著作权证书得1分,投标人获得温度控制系统发明专利证书得1分”设置不合理。

经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计算机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软件经过登记后,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

采购人应该要求的是产品所能提供的功能和服务,知识产权的问题是企业自身的事情,与产品服务质量没有直接的关联,也与用户实际需求无关。采购人要关心自己采购的产品是不是满足自身要求,只要投标人所投产品符合采购需求,采购到物有所值的产品与服务即可。

作为采购人希望采购到的货物质量和品质有保障无可厚非,但是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的设置,既要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也要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投诉人投诉事项成立。

综上,投诉人投诉事项成立。

七、处理决定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投诉人对采购文件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财政部门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未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之规定,责令采购人修改采购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投诉人、被投诉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财政局或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重庆市开州区财政局

                              202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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