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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500234008646033P/2021-03253 [ 发文字号 ]开州财采决〔2021〕2号 [ 发布机构 ]开州区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财政 [ 成文日期 ]2021-02-01 [ 发布日期 ]2021-02-08 [ 体裁分类 ]其他 [ 有效性 ]

重庆市开州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开州财采决〔2021〕2号)

开州财采决〔20212

重庆市开州区财政局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编号:2021002

一、投诉人

名称:重庆市澳思梦床上用品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黄桷垭镇泉山村半边街社

法定代表人:李元均 

授权代表:李元伟    

二、被投诉人

采购人:重庆市开州区应急管理局

地址:重庆市开州区汉丰街道永兴街1

联系人:王旭辉

联系电话:023-52218275

三、投诉项目

项目名称:重庆市开州区(2021年)冬春救助救灾物资采购

项目编号:2021ZFCG001

四、投诉受理与终止

重庆市澳思梦床上用品有限公司认为该项目招标文件使公司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于2021112日向重庆市开州区应急管理局提出书面质疑,重庆市开州区应急管理局于2021115日作出了质疑回复。质疑人对质疑回复答疑不满意,于2021122日向我局提出投诉。经审查,符合投诉条件,我局依法于2021122日受理本次投诉。

受理后,在调查处理过程中,202121日,投诉人向我局递交了“撤回投诉申请书”的书面申请。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财政部门受理投诉后,投诉人书面申请撤回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终止投诉处理程序,并书面告知相关当事人。”的规定,我局决定:终止重庆市澳思梦床上用品有限公司提出的关于“重庆市开州区(2021年)冬春救助救灾物资采购”的投诉处理程序。

投诉人、被投诉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财政局或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重庆市开州区财政局

                                20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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