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500234733949598X/2022-00002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开州区教委
[ 主题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2-02-11
[ 发布日期 ]2022-02-14
[ 体裁分类 ]其他
[ 有效性 ]
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通知
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通知
各教管中心,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各校外培训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已于2021年4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1号修订,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为了更好地学习、贯彻和实施条例,请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会议、读书交流、教研活动、QQ、钉钉、微信等多种形式,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各教管中心加强督促指导,学习情况将在本期年检时一并检查。
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
2022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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