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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5002347365678786/2023-00109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开州区应急局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成文日期 ]2023-08-23 [ 发布日期 ]2023-08-23 [ 体裁分类 ]行政执法 [ 有效性 ]

开州区和谦镇“1•13”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调查报告

开州区和谦镇“113”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调查报告

2023年1月13日18时25分许,重庆市祥田物流有限公司所属渝D****5重型自卸货车在开州区国道211线1346公里300米路段发生一起致1人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2023年5月15日,区应急局收到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移交的案件资料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区政府授权委托区应急局牵头,区公安局、区交通局、区总工会等部门组成开州区和谦镇“1•13”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并邀请区纪委监委和区检察院对事故调查过程进行监督。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了事故经过、应急处置、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原因、性质和责任,总结了事故教训,提出了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了处理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车辆驾驶人情况。

谭*,渝D****5重型自卸货车驾驶人,男,身份证号码51*************91,户籍住址重庆市开州区汉丰街道开州大道(中)**号附*号*幢**,准驾车型为“B2”类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有效期至2045年10月25日,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号为51*************91,从业类别为J-货运,有效期至2028年08月10日,2021年7月受聘于重庆市祥田物流有限公司。

黄*才,无号牌正三轮轻便摩托车驾驶人,男,身份证号码51*************7X,户籍住址重庆市开州区温泉镇**村*组**号,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事故车辆基本情况。

1.渝D****5重型自卸货车,品牌型号:红岩牌CQ5256ZLJHTVG424L,车辆识别代码:LZF******0234,发动机号:18H****454,车辆所有人:重庆市祥田物流有限公司,道路运输证号:渝交运管字500382026237号;保险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经调查,事故车辆渝D****5重型自卸货车的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保险、检验报告等齐全合规且均在有效期内;经重庆市鑫道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渝鑫技术鉴字【2023】T2-027号),1.该车灯光信号有效,转向有效;行驶系统、传动系统工况正常无故障;驻车制动有效,行车制动有效;2.该车辆后下部防护不符合技术要求,车身后尾部反光标识不符合技术要求。

2.无号牌正三轮轻便摩托车,品牌型号:美飞达牌,车辆识别代码:无,电机号:2021*****894,车辆所有人:黄*才;未依法投保机动车强制保险。

事故车辆无号牌正三轮轻便摩托车经重庆市鑫道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该车灯光信号有效,转向有效;传动系统工况正常;驻车自动有效;前轮制动效能不良,后轮制动有效(渝鑫技术鉴字【2023】T2-026号)。该车属于机动车范畴的正三轮轻便摩托车(渝鑫机非鉴字【2023】T2-025号)。该车事发时的行驶速度约为42.89km/h(渝鑫车速鉴字【2023】V-039号)。

(三)事故道路基本情况。

事故现场位于重庆市开州区国道211线1346公里300米(小地名:快活梁)路段,道路呈南北走向,南往温泉镇方向,北往和谦镇方向,道路南北两侧均为居民房屋,沥青路面,完好,潮湿,视线良好,有道路中心线,两侧划有白色边缘线,无非机动车道,该路段为机非混合式交通。

(四)事故有关单位情况。

重庆市祥田物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L,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向*奎,公司住所:重庆市合川区铜溪镇**村委会*楼 ,成立日期:2012年07月13日,营业期限:2012年07月13日至永久,经营范围: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罐式)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编号:渝交运管许可字500382011927号,证件有效期至:2024年06月05日。

(五)死者基本情况。

黄*才,无号牌正三轮轻便摩托车驾驶人,男,身份证号码51*************7X,户籍住址重庆市开州区温泉镇**村*组**号。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应急处置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3年01月13日17时50许,谭*持B2类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载货超过核定载质量(核定载质量:12370KG,实际载质量:22300KG)的、机件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经鉴定:被鉴定车辆后下部防护不符合技术要求;车身后尾部反光标识不符合技术要求)的渝D****5重型自卸货车,由温泉镇往和谦镇方向行驶,18时25许,当车行驶至重庆市开州区国道211线1346公里300米(小地名:快活梁)路段掉头时,遇黄*才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经公安机关交管部门依法登记的正三轮轻便摩托车由温泉镇往和谦镇方向行驶,因谭*驾驶的机动车掉头时妨碍其他车辆通行,黄*才驾驶机件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经鉴定:前轮制动效能不良)的机动车遇情况未减速停车,确保行车安全,致正三轮轻便摩托车碰撞渝D****5重型自卸货车尾部,造成黄*才当场死亡及两车部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事故应急处置和情况报告。

事故发生后,谭*立即下车察看了黄*才的情况,拨打了110和120电话;120随车医生到达现场诊断后宣布黄*才已死亡;开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民警到达现场后,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勘查,通知谭*到开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接受调查。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本次事故造成1人死亡、两车部分损坏,直接经济损约56万元;目前,谭*与死者家属已达成赔偿协议并赔付到位,死者家属情绪稳定,无重大舆情发生,无不稳定因素。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和事故性质

(一)事故发生的原因。

谭*驾驶机件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机动车掉头时妨碍其他车辆通行,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同等原因。当事人黄*才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未按照操作规范确保行车安全,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同等原因。

(二)事故责任和性质。

重庆市开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第505400120230000011号)责任认定“谭*承担本次交通事故的同等责任”。谭*驾驶渝D****5重型自卸货车在开州区温泉镇装运煤炭运往开州区和谦镇,属道路营运行为,故本次事故具有道路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双重属性,属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综合分析引发本次事故的各种原因,认定该起事故为道路运输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一)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谭*,驾驶机件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渝D****5重型自卸货车掉头时妨碍其他车辆通行,造成事故,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  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第四十八条第一款:“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款:“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之规定,是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同等责任人,负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同等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之规定,建议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已对谭*作出相关行政处罚。

(二)建议不予处理的单位及个人。

1、经调查,重庆市祥田物流有限公司资质齐全有效,设有安全管理负责人,设有安全管理科室,建立了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路检路查制度、隐患排查制度等。对谭*等驾驶员进行了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上岗;经抽查重庆市祥田物流有限公司2022年9月至2023年1月的资料:1.每月召开了从业人员安全例会,在每次例会中均提出了安全行车的要求。2.按要求每月组织驾驶员开展了安全学习并对本公司以及全国一些典型的交通事故案例进行了通报学习;3.按制度每月对公司所属在合川区周边运行的车辆的违章行为和隐患开展了不低于四次的路检路查,;4.对所属车辆开展了日周月隐患排查;5、制定并落实了二级维护要求,渝D****5重型自卸货车按公里数要求做了二级维护,最近的一次二级维护是2022年12月08日,符合相关规定;6.按要求落实了车辆GPS监管,对存在超速、疲劳驾驶等行为进行了处罚,事故发生时,谭*驾驶的渝D****5重型自卸货车GPS运行正常且显示无疲劳驾驶、超速行驶情况。重庆市祥田物流有限公司履行管理职责到位,故不认定重庆市祥田物流有限公司及其安全管理人员在本次事故中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的行为,建议不予行政处罚,交由重庆市合川区道路运输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处理,重庆市合川区道路运输行业主管部门将处理结果报开州区安委会。

    2.经调查道路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重庆市合川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制定了《2022年度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支队执法人员根据计划要求对重庆市祥田物流有限公司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并就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该公司进行了限期整改,形成闭环。重庆市合川区道路运输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履职到位。

3.经调查本次事故发生地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部门,开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大进大队制定了《2022年度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工作计划》,按照计划要求开展了工作。经提取大进大队2022年9月至2023年1月的资料,大进大队每天均上路进行了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排查上报道路隐患6处;开展交通安全宣传150余次;在日常的路检路查中,对过往辖区的货车、二三轮车、面包车等开展过专门检查和安全教育警示,完成了检查计划任务。开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大进大队按照职能职责履职到位。

六、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为了从本次事故中深刻吸取教训,避免和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针对本次事故特点,建议如下:

重庆市祥田物流有限公司,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组织公司全体驾驶员对本次事故进行学习,汲取未按操作规范行车造成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提高全体驾驶员的行车安全意识;要加强对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培训,督促驾驶员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确保行车安全;利用GPS和每月开展路检路查的时机加强对驾驶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的监管,利用微信视频等媒介加强对每月路检路查中未检查到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的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按公司制度落实处罚,预防事故的发生。

重庆市合川区道路运输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大对道路运输企业的监管力度,要开展经常性检查抽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并给予处罚,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公安交巡警部门要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提高行车安全意识;要加强上路检查,对驾驶员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督促整改;要加强对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开州区和谦镇“1•13”一般道路

                             交通事故调查组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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