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州区2020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公务员量化考察情况公示表
开州区2020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公务员量化考察情况公示表
说明:按照《重庆市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量化考察实施办法(试行)》(渝人社发〔2009〕168号)文件规定:
1.近3年实绩考核得分=(所在村或社区当年在镇乡街道综合目标考核倒序排名的数值÷所在镇乡街道当年建制村和社区总数×动态分值20分)+基本分值30分;取近3年实绩考核平均成绩作为实绩考核得分。
2.村(社区)民主测评的平均成绩=(优秀票票数×40+称职票票数×32+基本称职票票数×24+不称职票票数×12)÷村(社区)测评有效票数;镇乡(街道)民主测评的平均成绩=(优秀票票数×40+称职票票数×32+基本称职票票数×24+不称职票票数×12)÷镇乡(街道)测评有效票数;民主测评最后得分=村(社区)民主测评的平均成绩×60%+镇乡(街道)民主测评的平均成绩×40%。弃权票和废票不计分,不计入测评有效票数。
3.获奖加分:考察对象在村(社区)任职期间,个人获得党中央、国务院表彰的一次加5分,获得市委、市政府或国家有关部委表彰的一次加3分,获得区县党委、政府或市级有关部门表彰的一次加2分。所在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获得党中央、国务院表彰的一次加3分,获得市委、市政府或国家有关部委表彰的一次加2分,获得区县党委、政府或市级有关部门表彰的一次加1分。同一项工作按最高层次获奖加分,不重复计算。个人获奖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
4.考察组评分:由考察组成员根据考察总体情况对考察对象进行无记名打分,取平均成绩按5分制进行折算。
5.量化考察总得分=实绩考核得分+民主测评得分+奖励加分+考察组评分。
6.在计算实绩考核、民主测评等分值时如遇小数,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两位数字。
姓 名 | 单位及职务 | 实绩考核 得 分 | 民主测评 得 分 | 个人奖励 加 分 | 考察组 评 分 | 量化考察 最终得分 | 备注 |
龚小芬 | 汉丰街道金州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 | 34.11 | 39.87 | 0 | 4.74 | 78.72 | |
唐淑刚 | 义和镇双店村村民委员会主任 | 46.67 | 40 | 0 | 4.66 | 91.33 | |
陶 勇 | 南门镇卷桥村村民委员会主任 | 43.33 | 40 | 2 | 4.74 | 90.07 | |
徐天伟 | 汉丰街道盛山社区总支部委员会书记 | 42.82 | 39.89 | 5 | 4.84 | 92.55 | |
王身彬 | 竹溪镇夫坪村村民委员会主任 | 32.22 | 40 | 1 | 4.30 | 77.52 | |
谭 建 | 岳溪镇当坝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 | 48.93 | 40 | 0 | 4.44 | 93.37 | |
李小刚 | 九龙山镇龙兴村村党支部书记 | 32.81 | 39.55 | 0 | 4.42 | 76.78 | |
梁可虎 | 河堰镇三通村村民委员会主任 | 42 | 40 | 0 | 4.26 | 86.26 | |
张存彬 | 赵家街道开竹村村民委员会主任 | 0 | 本人自愿放弃 | ||||
聂 辉 | 临江镇响石村党支部书记 | 0 | 本人自愿放弃 | ||||
彭宽波 | 巫山镇巫山村村民委员会主任 | 0 | 本人自愿放弃 | ||||
叶小丽 | 温泉镇坪梁村村民委员会主任 | 0 | 本人自愿放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