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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500234008646033P/2022-05578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开州区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1-01-11 [ 发布日期 ]2021-01-11 [ 体裁分类 ]其他 [ 有效性 ]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的成效

2020年,我区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2020年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相关要求,结合《重庆市开州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有关内容,对标对表,逐一落实,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继续稳步推进,取得了较好成效,为开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法治基础、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一是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202064日,区委书记、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主任冉华章主持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市委书记陈敏尔在相关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及《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中共重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重大法治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等文件精神,研究审议中共重庆市开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协调小组工作细则《中共重庆市开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二是强化统筹谋划。印发了《开州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相关文件,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全面总结评估,深入查漏补缺。一是及时开展“回头看”。对2016年以来开州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一次“回头看”,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漏补缺,边查边改边落实。二是全面开展总结评估。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印发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总结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印发《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自查评估的通知》(开州委法办〔20202),全区各有关单位按照《评估指标》对标对表逐一进行自查评估,在此基础上形成开州区法治政府建设总结评估报告,并参加云阳片区会接受市检查组的现场评议。三是常态化开展督促检查。坚持每季度收集各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度、发现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同时,结合我区实际,于202010月组织开展了一次行政执法专项督促检查,对8支区级部门综合执法队伍及“零执法”单位开展重点督查,系统了解行政执法工作中的短板弱项与薄弱环节。

(三)突出重点难点,有序推进工作。

第一,源头防范风险,不断规范行政决策行为。一是严格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决定等法定程序规定,规范行政决策行为,确保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年内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重要合同的法制审查意见共出具13份。二是建设新型智库体系。制定开州区智库建设管理办法,初步形成首批智库专家名单,智库建设的所有程序基本完成。三是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在全区各级各部门中广泛推行聘任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参谋作用。区委、区政府联合聘请9名法律顾问参与决策,46个区政府工作部门及其直属事业单位、37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120家企事业单位聘有法律顾问,会同28名公职律师,共同当好决策参谋。四是开展行政决策评估。对在实施中反映出来的行政决策自身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及时进行调整、改进和完善;对行政决策执行不力、执行走样、敷衍塞责等行为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决策的执行力。

第二,促进良法善治,扎实抓好规范性文件制发管理。一是健全完善制度。严格落实《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29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985号),印发了《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开州府办发20205号),全面建立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常态化清理、“三统一”(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等制度。二是明确制文主体。按照市上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并公布了开州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我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文主体共91个,其中区政府及其办公室2个、区政府工作部门31个、区政府派出机构3个、区级其他单位或机构15个、区政府派出机关8个、乡镇政府32个。三是严格规范审查。今年以来对23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区级部门(单位)及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11制发的正式文件均按要求报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并通过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对外公布。坚持每半年向各单位收集1次行政公文发文登记簿,从中发现规范性文件制发管理中的问题并及时纠错。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基本做到了“有件必审、有件必查、有件必备、有错必纠”。四是适时开展清理。2020组织全面清理1次,组织涉及“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3次,经清理已废止区政府规范性文件4件、拟废止6件、拟修改5件,现行有效区政府规范性文件101件。

第三,深入推进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完成行政审批、行政权力责任事项、政务服务事项清理,将形成的类清单对外公布,并实行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目前区级部门行政权力事项4681项、镇乡街道121项;持续开展“多证合一”、减证便民行动,不断优化流程、缩减办理时限,行政许可事项承诺时限较2018压缩74.93%;稳步推行“一窗综办”,在“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上公布“只跑一次”事项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二是切实抓好党政机构改革。坚持“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统管、一类事情由一个部门统筹”,科学界定职能职责,有序推进区政府事权规范化建设,改革后全区共设置区委工作机关12个、区政府工作部门33个。三是稳步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对标对表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等8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现“一个部门一个机构管执法”;在各镇乡街道设置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将机构改革调整出来的人员编制优先调剂充实到行政执法岗位。四是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发《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开州区在部分行政管理事项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加强联合奖惩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完成“信用开州”公共信息平台主体框架搭建,强化社会信用信息的归集、运用,持续推进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进一步强化诚信意识。

第四,扎紧制度笼子,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年内清理审查行政执法主体113个、受委托执法的法人单位42个;清理重庆市执法证3183个、国务院部委颁发执法证580个,收回退休、转岗、没有具体从事执法工作以及其他没有在职在岗等人员的执法证件613个,清理注销行政执法证件618个,到期换证433个,目前全区持有重庆市执法证人员3353名。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转发《重庆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按照该《方案》有关规定和要求,深入到区市场监管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单位及部分乡镇街道进行实地督导检查,以点带面推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落实落地。三是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卫生、劳动保障、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执法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开展“打假保名优”、营商环境“净化”“双打”行动,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执法震慑。定期将已办结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录入至两法衔接平台,全年共录入已办结行政处罚案件信息180条。疫情防控期间,检查土特产门市和野生动物经营场所67家,责令停业整顿18家,查处非法经营贩卖野生动物窝点1个,没收野生动物肉制品1批。四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采取执法专项检查、案卷评查等方式抽查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行政执法权力、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对执法的主体、权限、程序、依据以及适当性、合理性等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扎实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完善相关行政复议制度规范。2020区政府办结行政复议案件36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14份,全区有复议职权的区级部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6份,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31份。

第五,创新社会治理,夯实平安稳定基层基础。一是构建治理格局。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每季度听取工作情况汇报,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二是完善治理体系。大力推进“政府+社会”“行业+专业”“村(社区)+群众”治理体系建设,努力建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全区590个人民调解组织共选聘人民调解员2871名,其中吸纳“乡贤”212名,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四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有序运行,警调、诉调、援调、访调“四调对接”平台运行稳健,全年调解各类矛盾纠纷5816件,调解成功率达98%。三是强化治安防控。健全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风险管理体系。创新城区新型巡逻防控模式,组建44骑“渝警骁骑”巡防队及1500余名“帅乡巡防”红袖标巡逻志愿者队伍,推动“雪亮工程”建设,安装400余路人脸识别系统,治安环境持续向好,刑事案件、八类案件、侵财案件立案同比分别下降7.4%20.2%12.9%。四是培育社会组织。制发了《重庆市开州区社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目前全区有7个综合性社会工作服务机构、1个志愿者协会,10万人注册,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立足公益、机制灵活的载体优势和专业社工深入基层的专业优势,以社区困难家庭、老年人、残疾人为主要服务对象,实行“三社联动”,有效回应了社区居民需求。全面推进行业商会在机构、职能、资产财务、人员管理等事项上与行政机关脱钩,全区73家行业协会商会中应脱钩37家,已全部完成(脱钩36家、撤销1家)。五是开展法制宣传。坚持学习宣传《宪法》,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与群众工作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重点进行宣传。充分利用“法治宣传月”“宪法宣传周”以及3·15”“6·26”“12·4等重要节点,开展以扫黑除恶、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将领导干部、在校学生、农业人口作为重点对象,开展“法律七送”活动,树牢法治观念,引导依法维权,助力“七五”普法圆满收官。六是提升法律服务。建好用好1公共法律服务中心、40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534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共同组建的公共法律服务三级平台,整合律师、公证、鉴定、调解等行业资源,打通法律服务延伸“最后一公里”,实现公共法律服务100%全覆盖。全面落实“法润乡村(社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行动”,积极推动全区进行“民主法治示范村”典型扶持培育,年内丰乐街道华联社区顺利通过“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

第六,拓宽监督渠道,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一是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司法监督,拓宽人民群众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渠道。办理的269件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267件政协委员提案建议,满意率均达98%严格按规定办理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行政复议建议,自觉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和法院生效裁判。二是加强行政应诉工作。严格执行《重庆市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的规定,不断提升诉讼案件办理质量,尊重司法权威,履行举证和出庭义务,2020年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85件次,出庭应诉率43.5%未发生“零出庭”现象。三是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组织开展新闻发言人培训,及时回应网民关注的热点话题,主动引导网络舆论,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召开了1场新闻发布会4场新闻通气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

我区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不浓、法治思维不强,习惯于按“领导意志”行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格局仍在持续打造中。二是个别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不够,认识不深,主要负责人未能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存在“上热下冷、上紧下松”现象。三是全区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偏少,执法队伍年龄老化较为突出,机改后行政、事业混编严重,总体上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不高,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标准尚有差距。四是对标对表《重庆市区县(自治县)法治政府建设评估指标》,我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进展较慢,缺少自身特色和亮点。

三、下步工作打算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做好“十四五”期间和2021年相关工作,下一步,我区将按照上级要求,结合自身实际,针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在以下五个方面下功夫:

第一,精心擘画法治蓝图。制定开州区法治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切实做好“八五”普法工作,广泛开展市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持续加强法治乡村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培育打造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第二,持续增强法治意识。把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加强理论武装的重要而长期的任务学深学透,学以致用。

第三,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业务培训,强化督促检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第四,积极推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对标对表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重庆市区县(自治县)法治政府建设评估指标》《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十四五”期间全区法治建设规划,积极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

第五,及时启动法治社会建设。按照中共中央《法治社会建设纲要(2020-2025年)》要求,待重庆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出台后,及时制定我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对标对表抓好落实。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

    20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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