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500234008646033P/2023-01070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开州区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区县(自治县)政府
[ 成文日期 ]2023-05-23
[ 发布日期 ]2023-05-23
[ 体裁分类 ]机构职能
[ 有效性 ]
职能职责
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决定、命令和指示以及区委、区政府有关决定和指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2. 研究制定浦里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的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3. 负责浦里新区(工业园区)财政预决算、财税收支管理、国有资产管理。
4. 负责浦里新区(工业园区)片区开发招商引资。
5. 按规定权限审批或审核浦里新区(工业园区)投资项目。
6. 负责浦里新区(工业园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协同浦里新区范围内征地报批、拆迁、补偿、安置及土地供应等工作。
7. 负责开发建设范围内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信访稳定、法治建设工作。
8. 负责浦里新区(工业园区)招商引资及产业研究、产业布局、产业发展。
9. 负责入园企业签约、企业落地、要素保障、企业服务和营商环境、入园企业招商引资项目优惠政策兑现。
10.负责浦里新区(工业园区)经济运行、监测、统计工作;负责科技管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11.按规定权限审批或审核进入浦里新区(工业园区)的投资项目、科技开发项目。
12. 根据区委、区政府授权,负责有关国有企业的监督与管理。
13. 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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