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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500234008646033P/2022-01720 [ 发文字号 ]开州府办发〔2022〕28号 [ 发布机构 ]开州区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2-04-20 [ 发布日期 ]2022-04-25 [ 体裁分类 ]其他 [ 有效性 ]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州区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开州府办发〔202228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州区民政事业发展

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开州区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420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开州区民政事业发展

十四五”规划

20212025年)


十四五”是建设“一极两大三区”的开篇五年,是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基立柱的关键五年。十四五”民政事业规划是开州区未来五年民政事业发展的蓝图,对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起步期实现全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依据《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重庆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重庆市开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全面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全区民政系统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和市民政局有力指导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扎实推进民生保障,积极创新社会治理,大力发展社会服务,民政事业取得较为显著的成绩,有力保障了全区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

1基本民生保障不断提升

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效明显。“十三五”期间,开州区135个市级贫困村,11.92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区民政局聚力脱贫攻坚,城乡低保兜底建卡贫困户1077424394人,发放低保资金50329万元;农村低保兜底建卡贫困户人数达到农村低保总人数的57%,兜底人数和兜底面在重庆市排在前列;特困供养兜底建卡贫困户2157人,累计发放供养金10787万元;临时救助兜底建卡贫困户6947户次1616万元。

社会救助帮困体系不断完善。建立社会救助工作统筹协调、“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比对等机制,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各项制度,建成城乡低保、特困、临时救助、核查认定、“惠民济困保”信息系统,建立协同救助信息平台,推进“救急难”工作试点建设,协同开展教育、住房、就业等救助,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健康有序发展。

城乡救助水平不断提高。城乡低保保障面稳步扩大,救助标准逐年提高,临时救助制度有效落实,社会救助水平稳步提升。“十三五”期间,城乡低保保障面分别达到3.45%3.67%,标准从2015年每人每月230元、420元分别提高到2020年的496元、620元;农村、城镇特困人员生活供养标准从2015年的每人每月400元、485元同时提高到2020年的806元。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124470万元,特困人员生活供养金55950万元,临时救助资金11316万元。

儿童关爱保障稳定有力。全面贯彻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政策,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成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关爱服务工作网络。持续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儿童福利信息动态管理精准化提升年”“政策宣讲进村(居)”等专项行动,将农村留守儿童纳入有效监护范围。集中供养、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从1000/月、600/月提高到1456/月、1256/月,分别增长45.6%109.3%;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福彩圆梦·助学成长”项目,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不断完善。截至2020年底,全区农村留守儿童9269人。“十三五”期间,累计保障孤儿16812人次,发放基本生活费1705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137人次,发放基本生活补贴27万元;孤儿福彩助学40名,发放助学资金40万元。

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平稳有序。建立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强化部门协作联动。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疾病救治、寻亲返乡、安置落户等救助服务,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服务质量大提升”等专项救助行动。“十三五”期间累计救助3019次,护送返乡1036人次,疑难滞留人员寻亲成功42人,长期滞留人员落户安置22人,救助和关爱流浪未成年人205人次。

残疾人福利保障进一步完善。全面执行残疾人福利政策,强化信息核查比对,落实残疾人生活补贴、护理补贴动态调整机制(以下简称“两项补贴”),“十三五”期间共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9398万元。推进实施“福康工程”,为残疾儿童免费配备助听器56副,为符合条件的60名肢体残疾人免费配备假肢、轮椅等。

2基层治理创新持续深化。

城乡社区治理水平稳步提升。坚持党建引领,在推广“三事分流”工作机制基础上,探索出一批本土化、内生型、具有开州特色的城乡社区治理经验。云枫街道永先社区探索“三员+三治”治理模式,入选重庆市城乡社区治理创新成果十佳优秀案例,宝华社区实现“三治融合”在居民小区落地生根,义和镇开展移风易俗“五个一”治“无事酒”专项整治行动,关面乡推行“红黄双十条”村规民约积分制管理,被重庆市民政创新论坛评为二等奖。

基层民主自治格局基本成型。深化社区减负增效,建立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工作“四张清单”。完成第十届村(居)委换届选举,规范民主选举程序,完善民主选举制度,有序推进村(居)自治。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制定程序、监督落实、组织领导,全区535个行政村(社区)均已完成修订。全面完成村(居)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自治载体的建立,村(居)民自治的实践渠道和空间进一步拓宽。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民主自治格局基本形成。

社区治理协同能力显著增强。不断探索完善“三社联动”机制,大力培育公益慈善类、邻里互助类、文体娱乐类和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类社会组织,开辟社区治理和服务新途径。全区现有社区社会组织3392个,其中登记259个。社会组织数量从2015年的446个增加到2020年的536个,其中社会团体269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67个。巩固“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协同服务机制,着力发展社区社会工作人才,累计开发社工岗位365个,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165个,注册志愿团体1个,实名注册志愿者200464人,建成社工室(站)11个。社会工作服务覆盖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矫治帮教等18个领域,实现了社会工作服务与社区居民需求的有机结合。

城乡社区服务设施逐年优化。“十三五”期间,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和工作条件全面改善,33个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进行了新建和改扩建。全面建立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大力加强社区治理信息化建设。将智慧社区纳入重点工程积极探索集云端一体化、线上线下一体化、城乡一体化、管理服务一体化智慧社区(养老)云平台建设。

3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健全

养老服务供给水平日益增强。初步实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全区现有养老服务中心16家、社区养老服务站91家、区级日间照料所86家。机构养老方面,全区现有养老机构170家,总床位数8000张,其中社会办养老机构18家、床位3521张,敬老院42家、床位3250张,五保家园110家、床位1229张。开展医疗服务的养老机构有8家,与医疗机构开展合作的162家,养老机构共有医疗床位199张,护理型养老床位2480张。

老人福利保障制度不断完善。落实高龄、失能老人护理补贴和高龄津贴,推广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十三五”期间,共向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补贴资金4811.06万元。每年有近4000余名老人享受政策,极大缓解了经济困难老人家庭的护理费用。全区在册养老机构(敬老院)均购买了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

适度普惠型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建立。养老服务体系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过渡,实现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0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覆盖县城社区、80%以上乡镇和50%以上的农村社区。进一步完善“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4基本社会服务提质增效。

行政区划管理不断优化。20167月,撤销开县设立开州区。20195月,撤销满月乡设立满月镇、撤销白泉乡设立雪宝山镇。20208月撤销镇安镇设立正安街道。调整后开州区辖27个镇,5个乡,8个街道。其中增设13个社区,6个村改居,调整后开州区共有112个社区,423个村。

殡葬管理与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十三五”期间,建成城市公益性公墓1个,新建乡镇公益性公墓3个,新建和改建乡镇殡仪服务站5个,区殡仪馆火化设备进行了环保改造,殡葬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全区火化区火化率从45%提升到了50%,取缔非法治丧点7处,规范不文明治丧151起,整治新建或改扩建的坟墓21座,竖立永久性禁葬警示牌68块、小区文明治丧公约155块;城区周边“四面山”乱埋乱葬现象进入常态化治理阶段,殡葬管理水平不断优化。常规化开展清明节安全祭扫服务、文明丧葬和依法丧葬宣传活动,规范和提升基本殡葬服务,殡葬服务水平有效提升。出台并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在区治丧中心和乡镇殡仪服务站设立了7个治丧“惠民厅”,共减免各类殡葬服务费用155.91万元。节地生态葬积极推进,建设壁葬、草坪葬、树葬等节地生态墓地1709.9平方米,比“十二五”增加565%,惠民殡葬工作深入开展。

婚姻、收养登记工作更加规范。推进移风易俗,倡导婚俗新风尚,常态化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强力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婚姻档案的补录工作,依法开展婚姻收养登记,强化婚姻登记事后服务,实施“家和计划”。“十三五”期间共办理结婚登记56915对,离婚登记19486对,补领登记28932对,收养登记16个,登记合格率100%

第二节 发展形势

1“十四五”开州区民政事业发展机遇。

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开州区民政事业发展面临诸多机遇和有利条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全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科学指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民生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批示指示,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的决策部署为民政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新起点为开州民政事业发展带来新定位。抢抓西部大开发、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四大国家战略,以及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建设、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建设、万开云同城化发展三大发展机遇,为开州区建设“一极两大三区”奋斗目标增添新动能,对开州区“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提出新要求,促进民生服务从兜底线转向多元化和高质量发展。

新技术为开州民政事业发展带来新机遇。随着数字化、智能化产业加速升级,云计算、大数据5G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催生民政事业领域一系列的创新模式,为基本民生保障对象精准化、基层社会治理数字化和智慧化、基本社会服务供求适配化提供了有效路径,为推动开州民政业务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提升民政服务供给水平,实现新时代民政工作模式创新带来新的机遇。

新时代为开州民政事业发展带来新要求。开州民政事业正处于民生福祉全面提升期,在贯彻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区域协调发展、新型城镇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重大战略任务和重大决策部署中,在增进民生福祉推进共同富裕中,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推动基本社会服务均等普惠、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促进民政事业同经济社会发展有效衔接、良性循环。

2“十四五”开州区民政事业面临的挑战。

当今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开州区民政事业发展环境更加复杂,区域发展水平不均衡,民政事业发展不充分,基层民政力量和服务水平仍待加强,对全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

基本民生保障体系有待完善。开州区人口基数大,困难群体保障面广,社会救助在资金、资源、平台、队伍协调整合及精准保障能力上与人民群众的需求存在一定差距。特殊困难群体救助能力需进一步提升。

基层社会治理能力亟待提升。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深度融合不够,基层自治潜能有待挖掘,治理精细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智慧治理方面创新力度还需加大。慈善事业发展在专业管理、协同发展、有效监管等方面还需深化,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的参与质量有待提升。

养老服务工作日益艰巨。作为劳动力重要输出地,开州区老龄化形势日益严峻。当前,开州区常住人口中60岁老年人口已达27.4万余人,占22.77%,预计“十四五”时期老年人口将继续增长,老龄化程度将进一步加深,养老服务在供给、质量、人才等方面面临的问题将进一步凸显。民办养老机构运营体制不灵活,相关政策落实还不够到位,社会养老机构运营成本高,盈利能力较低。医养结合责任不明确,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未形成合力。“智慧养老”意识和布局有待加强。

社会事务发展水平仍不均衡。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功能未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急需跟进。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参与民政服务的范围和深度有待加强。殡葬服务设施总量不足,区域差距较大,殡葬设施利用率较低。婚姻愈加脆弱,婚姻和谐、家庭幸福的相关辅导较为缺乏。历史地名文化资源的发掘不够,入选重庆市历史地名保护名录的数量较少,地名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不高。

第三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深刻领悟、自觉落实“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和实践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社会建设和民政工作的规划和部署,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深化民政工作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将民政领域改革创新融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新格局,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推动全区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一极两大三区”的现代化开州而奋斗。

十四五”期间,开州区民政事业发展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强化民政各领域的党建引领功能,为民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明确政府、市场、社会力量在民政事业发展中的定位与作用,通过编制发展规划、制定相关政策、落实资金投入、强化监督检查等方式,确保政府充分发挥主导作用。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现代民政体系建设,着力培育社会组织、新社会阶层等多元主体,完善参与规则,畅通参与渠道,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平台,促进通力协作,形成整体合力。

坚持拓宽视野与开州实际相兼顾。深入推进民政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主动融入国家和全市发展战略,既与上位规划衔接一致,又要因地制宜,立足开州区资源禀赋、基础条件等实际。共建共享万达开民政领域服务项目,积极推进民政项目一体化发展,实现顶层设计和基层实践有机结合,不断开创民政事业发展新局面,使全区民政工作更好服务于全市“一区两群”战略。遵循民政事业发展规律,推进民政工作决策科学化及民政领域公共资源配置合理化,增强政策实施的精准性、有效性。

坚持以人为本和问题导向优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和价值追求,坚持把群众利益贯穿民政事业发展的各领域和各环节,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市民共建共享、包容发展。健全完善基本民生保障制度,加大民政公共资源向社会弱势群体倾斜力度,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紧盯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以改革求突破,以创新求发展,增强民政事业发展内生动力。

坚持推进硬件设施和内涵发展并举。创新发展模式,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以市场化手段推进民政服务设施建设。加大力度推动科技创新,做好民政工作信息化、数字化转型,持续推动民政业务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技术深度融合,增强智慧民政供给。加强民政队伍专业化建设,持续推进民政人才培养,坚持人才数量与人才质量并重,一手抓民政服务平台建设,一手抓民政服务质量与效率提升。

坚持统筹发展和规范管理协同。全面统筹乡村振兴和城市提升,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将更多的财力、物力投向基层,加快城乡民政服务制度一体化建设,进一步缩小地区、城乡间服务水平差异,统筹城乡社会救助、福利事业、社区建设和社会组织。加快构建与城乡统筹发展相适应的民政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区域协调发展,推动民政公共服务均衡发展,健全管理体制,完善财政保障、管理运行和监督问责机制。

第四节 主要目标

1“十四五”时期全区民政事业发展目标

十四五时期,把握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和万开云同城化的机遇,按照一极两大三区发展目标,促进全区民政领域治理体系和服务能力现代化建设,形成与开州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相呼应、具有开州特色的民政事业新格局。到2025年,全区民政系统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制度体系不断健全;民政基础服务设施逐步完善,民政人才队伍素质全面提升;基本民生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保障能力和精准性明显改善;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群众自治充满活力;基本社会服务供给更加均等、高效,城乡区域差距明显缩小;“保民生、连民心、有温度、有特色”的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切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力争在2025年底,使全区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基本民生保障更加有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继续聚焦特殊群体和群众关切的问题,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确立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与其他保障制度相衔接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健全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为儿童提供更高效、更精准、更全面的保障服务。完善残疾人福利制度,切实保障残疾人群体权益,提升残疾人关爱服务的质量。

基层社会治理更加有序。聚力提升以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社区志愿者为协助、社会慈善资源为特色的“五社联动”基层治理体系。规范和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步伐加快,志愿者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慈善法得到切实贯彻,大慈善格局逐步形成。到2025年,打造一批过程可体验、成果可展示、机制可认同、经验可复制的基层治理创新成果,多元主体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加快形成。

基本社会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全面建立,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逐渐完善。全区火化区范围得到科学调整,火化区人口占全区户籍人口的比例超过40%,殡葬设施数量得到显著提升,区域差距缩小,基本殡葬服务覆盖全体城乡居民,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100%;婚俗改革深入推进,和谐家庭建设不断加强,婚姻登记工作更加规范和便民;历史地名文化资源得到进一步发掘和弘扬,地名公共服务更加规范和智慧;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基本社会服务体系基本建成。

养老服务模式更加多元。坚持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基础,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坚持医养结合、文旅带动、产业融合发展思路,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养老事业,力争实现养老服务政策、设施、服务、信息、监管五大体系全覆盖,养老服务质量显著提高。

专栏1 “十四五”开州区民政事业主要发展指标

  • 序号

    主要指标

    单位

    2020

    2025

    2025

    市民政指标

    指标

    属性

    1

    城乡低保标准年度增速

    %

    ——

    不低于上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速

    不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速

    预期性

    2

    农村低保标准占城市低保标准比例

    %

    80

    85

    85

    预期性

    3

    困难残疾人生活

    补贴覆盖率

    %

    100

    100

    100

    约束性

    4

    重度残疾人护理

    补贴覆盖率

    %

    100

    100

    100

    约束性

    5

    福利彩票销售

    网点数

    121

    151

    10000

    预期性

    6

    每百户居民拥有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

    平方米

    ——

    30

    30

    预期性

    7

    社会工作专业

    人才数

    165

    3000

    80000

    预期性

    8

    慈善组织接受社会捐赠总额

    亿元

    0.67

    0.8

    90

    预期性

    9

    志愿服务站点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的覆盖率

    %

    ——

    90

    80

    预期性

    10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实施率

    %

    100

    100

    100

    约束性

    11

    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

    覆盖率

    %

    ——

    100

    100

    预期性

    12

    查明身份信息流浪乞讨受助人员

    接送返回率

    %

    100

    100

    100

    约束性

    13

    城乡公益性安葬(放)设施覆盖率

    %

    14

    100

    100

    预期性

    14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

    31

    60

    60

    约束性

    15

    养老机构服务基本质量达标率

    %

    60

    75

    75

    预期性

    16

    政府运营床位占比

    %

    55

    40

    40

    约束性

    17

    乡镇(街道)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

    服务机构覆盖率

    %

    40

    90

    90

    预期性

    18

    儿童督导员、村(社区)儿童主任专业化培训率

    %

    100

    100

    ——

    预期性

22035年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远景目标。

按照党的十九大对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出的“两步走”战略安排2035全区将与全市一道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民政事业将基本形成以人民为中心、共建共治共享、精准高效协同的民政事业发展新格局。民生救助保障高质量发展,覆盖全部目标群体,发挥坚实兜底保障功能;养老服务模式多元化发展,实现人人享有的高水平公共养老服务;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基层治理共同体;社会工作建设专业化发展,健全纵向衔接、横向配套、成熟定型的社会工作协同联动机制;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日趋成熟,适度普惠性儿童福利迈出新步伐;实现社会事务专项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均等化,全面提升社会事务服务能力。

第二章 夯实精准保障的基本民生保障体系

第一节 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落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对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及时纳入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或给予临时救助,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依托“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救助信息平台,构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加强对农村低收入人口的动态监测,特别是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等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的动态监测,健全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做到早预警、早发现、早帮扶。贯彻“四个不摘”要求,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与乡村振兴政策。落实城乡低保政策,将未纳入低保或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低保边缘家庭的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强化开州区城乡福利院和乡镇(街道)公办养老机构对失能、部分失能特困老年人的兜底保障2025年底,有意愿的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和分散供养失能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协议签订率达到100%

助力推进乡村振兴。加强社会救助制度城乡统筹,保障农村社会救助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加大农村社会救助投入,缩小城乡差距,逐步推进城乡社会救助服务均等化。健全帮扶残疾人、精神障碍患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社会福利制度,完善农村地区困境儿童和留守老年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关爱服务体系,开展以空巢、留守、散居特困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和留守儿童为重点的“三留守”人员定期探访,做好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工作。大力推动特困人员供养设施和农村互助养老点建设运营,提高救助供养水平和服务质量,构建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新格局。统筹推进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促进公共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推动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提升。鼓励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向乡村提供民政公共服务。以乡风文明引领乡村振兴,引导村规民约向法治有序、德治有效、自治有力的方向发展,实现有序的乡村治理,增加群众对政府的信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第二节 健全优化社会救助体系

健全社会救助政策体系加快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制度,确保困难群众应救尽救推进城乡统筹发展,逐年提高救助水平,稳步扩大社会救助覆盖范围,将失能或半失能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脱贫人口,以及符合相关规定的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纳入低保范围严格执行和不断完善防止低收入边缘群体、失能弱能人口陷入贫困政策措施,切实保障失能、半失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实行低保渐退期制度。

完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加大特殊困难群体救助供养力度,重点关注重病、重残、老年人、未成年人、低收入人口等特殊困难人群的基本生活保障,提高重点人群分类救助标准健全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制度,完善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评估标准,实行分级照护,有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100%。严格执行上级制定的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保障标准。进一步简化优化救助审批程序,推动社会救助管理服务重心下移,建立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机制,探索将低保、特困救助、临时救助审批权下放到乡镇(街道),提高救助效率。

丰富专项精准救助措施。畅通急难社会救助申请和急难情况主动发现、及时报告渠道。探索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实行有条件的、合作性的跨区域救助,建立健全快速响应、完善“救急难”工作机制,给予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急难性、过渡性生活保障。实施急难型临时救助和支出型临时救助,采取“跟进救助”“一次审批、分阶段救助”等方式,增强救助时效性。依据困难情况制定临时救助标准,分类分档予以救助,启动区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进行“一事一议”审批。健全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提升救助实效。

加强流浪乞讨救助管理优化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加强救助管理服务设施建设,强化救助管理机构监管,健全救助管理责任体系。开展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建立滞留流浪乞讨人员安置机制,畅通安置渠道,将经查询仍无法确定身份信息的流浪乞讨人员妥善安置到公办福利机构,享受相关福利政策2025年年底,全区滞留流浪乞讨人员落户安置率达到100%推进源头治理工作,建立易流浪走失人员信息库和返乡人员信息台账,定期通报流浪乞讨人员情况,积极开展流浪乞讨返乡人员定期回访,帮助解决返乡人员生产生活、医疗等困难,减少反复流浪乞讨现象加大救助寻亲力度,及时对疑难人员进行DNA采集、人像比对,加强传统寻亲和网络寻亲工作,积极引导社会力量联合开展寻亲。开展流浪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和困难帮扶工作,继续保持城市街面基本无流浪未成年人。

推动救助的信息化进程建立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实现由乡镇(街道)经办机构统一受理评估社会救助申请需求,构建社会救助基本信息数据库,整合社会救助资源,提高社会救助时效性和精准度;完善社会救助核对机制,依托市级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实现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共用,完善全区核对认定工作,与入户核对相结合,形成无缝衔接、精准高效的社会救助对象认定机制。

专栏2 基层社会救助能力建设工程

基层社会救助能力提升工程:整合区内社会救助资源,强化乡镇(街道)社会救助责任和保障条件。推动困难群众较多的村(社区)建立社会救助服务站(点)。加强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的力度,为有需要的困难群众提供服务。

第三节 深入推进儿童福利发展

健全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2025年,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率保持100%。围绕孤儿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命周期,健全基本生活、医疗、教育、就业、住房等制度,持续提高保障水平。完善儿童助学助医制度,持续实施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福彩圆梦·助学”工程,实现助医助学全覆盖。完善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走访和监护保护制度。全面实施收养评估制度,完善收养评估标准,优化收养登记管理,促进收养能力评估与收养登记程序有机融合、相互衔接,切实保障被收养儿童合法权益。积极落实家庭收养儿童福利机构内病残儿童的支持政策。

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健全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分类实施困境儿童保障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等社会救助范围。加大困境儿童基本生活、教育、医疗等救助力度,进一步推行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教育资助政策和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加强对生活困难家庭重病、重残儿童的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工作,做到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有效衔接。建立详实完备的困境儿童信息台账,实现一人一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优势,广泛开展适合困境儿童特点和需求的关爱、帮扶、维权等服务。支持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企业和公益慈善力量参与困境儿童保障工作。2025年年底,困境儿童分类更加科学、保障措施更加精准,困境儿童成长环境更为舒适、安全更有保障。

推动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升级推进儿童福利机构的创新转型,有序推进标准化建设工程,将儿童福利院打造成“养育、康复、教育、医疗和社会工作”一体化发展的儿童福利机构。探索建立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缺失儿童集中养育制度,保障儿童基本权益。探索建造类家庭式居所,逐步推广家庭式养育模式,为儿童提供家庭关爱,让儿童体验亲情关怀和家庭氛围。积极申报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努力向家庭延伸康复服务力争到2025年年底,打造标准化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探索向家庭残疾儿童开展康复服务。加强儿童福利机构与职业院校、医疗机构、特教机构战略合作,提高机构服务水平和儿童生活质量。有序落实义务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特殊教育等教育政策,推动学龄儿童教育全覆盖。建立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成年后安置长效机制,完善基本生活、户籍、住房、就业、社会保障等配套制度。

提升儿童福利工作队伍专业化水平加强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儿童福利工作队伍建设。到2025年年底,实现区内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专业化培训率达100%。采取外引内培的方式,提升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医生、护士、康复师、教师等专业人员在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中的比重推动儿童福利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培育孵化儿童福利类社会组织,支持社会工作专业机构开展儿童福利服务,提升工作队伍专业化水平。

专栏3 儿童福利服务提升工程

1儿童福利院升级改造工程:推进儿童福利院升级改造,将区儿童福利院建设成为集养育、治疗、教育、康复、社会工作为一体的综合性儿童福利机构。

2儿童福利工作队伍提升工程:2025年,实现区内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专业化培训率达100%。加大政府购买力度,支持专业社工机构开展儿童福利工作。


第四节 提升残疾人福利保障水平

全面落实残疾人保障制度。落实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简称“两项补贴”)制度,构建“两项补贴”精准发放和动态监管的管理机制,提升补贴精准化水平。建立完善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实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加强“两项补贴”人员与享受工伤保险护理费、低保、特困、因公致残、离休、高龄失能、孤儿等群体信息的比对工作。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助力残疾人实现足不出户“掌上办”“指尖办”全程网办,实行无纸化办公。探索本区内将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批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持续实施“福康工程”等助残公益项目,提升残疾人生活自主能力和生活质量。

不断完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完善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体系,构建家庭、社区、机构相互嵌合,家庭成员和专业人员照护相互协调的可持续照护体系。逐步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建立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平台、社会服务机构为支撑、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为补充的“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

第三章 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体系

第一节 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基层治理制度。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对基层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统一领导,基层治理中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由党组织研究讨论后按程序办理。健全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治理机制,加强群防群治、联防联治机制建设,由村(社区)“两委”统筹调配本区域各类资源和力量,组织开展应急工作。依法实施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全面落实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资格联审机制。积极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推进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规范化建设,完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制度,建立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推行村(居)务公开制度,减轻村(居)委会负担。

夯实基层民主协商基础。拓展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渠道,不断完善和细化协商内容,明确协商事项清单。全面规范和优化全区535个村(社区)的村(居)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的运行管理,制定居民自治章程、村民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将“三事分流”“新乡贤评理”有效融入城乡社区协商工作,丰富民主协商载体,不断提升民主协商水平。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驻区单位、群众团体、社会组织等联动机制,构建和完善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发挥村(居)民委员会下设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作用“十四五”期间,逐步推动村民委员会设立妇女和儿童工作等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增设环境和物业管理等委员会。

增强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和社区治理能力。增强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和管理创新。强化乡镇(街道)对辖区内各类公共服务的监督管理职能,学习推广“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接诉即办”等基层管理经验,建立乡镇(街道)与区有关职能部门之间高效协调机制。提高“放管服”承接能力,推动“放管服”改革向基层延伸,将直接面向人民群众、量大面广、乡镇(街道)能够承接的各类事项依法下放到乡镇(街道),积极推行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好差评”机制。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向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集中,到2025底,乡镇(街道)一站式服务中心或便民服务、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全覆盖。

依法有序开展村级建制调整,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强化基层党组织引领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深化村(居)民小组、院落、楼栋等“微自治”,激发基层自治生机活力。加强城乡社区创新载体建设,树立基层治理先进典型,每年建设12个示范村(社区)。2025,力争创建可培育、可复制、可推广的城乡社区治理“开州模式”,引领开州城乡社区良善治理。

第二节 健全城乡社区服务体系

加强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优化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布局,明确城乡社区办公、服务、活动、应急等功能面积标准,构建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服务中心,形成以综合服务设施为主体、专项服务设施相配套的城乡社区服务设施网络。到2025年,实现未建成区域配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低500平方米,已建成区域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30平方米,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达标率达90%

推行城乡社区智慧治理。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智能化”等现代化手段在社区治理服务中的作用。探索“互联网+居民自治”,通过社区论坛、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引导社区居民参与公共事务,组织邻里互助,开展协商活动,推进城乡智慧社区一体化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居民自治、社会服务更加精细化、智能化、社会化,力争“十四五”末覆盖率达到100%

提升城乡社区服务效能。全面推进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机制建设,培育扶持一批具有较强专业性和信誉度的社区服务机构,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资源和慈善、社会工作资源向农村倾斜,缩小城乡社区服务差距。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丰富城乡社区服务内容,因地制宜完善城乡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志愿互助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实现城乡社区服务更加精准高效,着力把城乡社区服务延伸到基层、落实到基层,提升社区发展环境,凝聚社区归属感。

专栏4 城乡社区服务提升工程

1.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工程:优化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布局2025实现新建区域配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已建区域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达标率达到90%

2城乡社区智慧治理建设工程:推进城乡智慧社区一体化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力争“十四五”末覆盖率达到100%

3.城乡社区治理创建示范工程:树立基层治理先进典型,到2025年,力争创建10个城乡社区治理示范村(社区)。

第三节 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优化社会组织管理结构。以管好用好为目标,以防范风险为底线,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提高社会组织党建质量。加大社会组织党建力度,培养社会组织专职党务工作者,实施党建工作与登记、年检(年报)、评估“三同步”制度,按照应建尽建原则,持续推进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建工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化。对不同行业、领域、层级的社会组织实行分类管理,推动形成党建工作机构、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依法监管的综合监管新局面。构建社会组织活力激发机制,支持党组织健全、管理规范的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服务项目,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承担社会责任。畅通违法举报渠道,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社会组织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常态化开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组织发展环境。

深化社会组织登记改革。加快建立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系,持续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总结脱钩改革经验,实施以“查漏项、补短板、促发展”为主题的脱钩改革“回头看”,巩固脱钩改革成效,确保脱钩不脱党建、脱钩不脱监管、脱钩不脱支持、脱钩不脱服务。进一步严格社会组织登记审查,有效提升社会组织登记审核的有效性。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窗口建设,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完善办事指南,细化注意事项,优化操作程序,健全完善登记服务评价制度。通过加强入口引导、强化监督执法、畅通注销出口等手段,有效优化社会组织存量、把控社会组织增量、提升社会组织质量,不断优化社会组织层级分布、区域分布、行业分布。充分发挥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的培育功能,逐步建立起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门类齐全、层次丰富、结构优化、布局合理、覆盖城乡的社会组织体系。力争到2025年,实现城市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13个社区社会组织、农村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7个社区社会组织。

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发展。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配合国家重大战略实施,不断优化社会组织结构布局。坚持需求导向,重点加大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打造一批公信力强、功能完备、运作规范、作用显著的社会组织典型。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引导社会组织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活动管理、分支机构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提高社会组织依法依章程活动的意识和能力,实施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和年度报告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机制和方式。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第三方等级评估机制,鼓励社会监督。2025年,全区3A级以上社会组织占全区参与评估的社会组织的比例超过70%发挥社会组织整合各方力量、提供专业服务、动员社会资源等积极作用,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有序参与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等工作,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第四节 创新现代社会工作制度

大力培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工程,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选拔、评价、激励、保障长效机制,强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建设。2025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到3000人,持证率10%以上。加快本土社会工作督导人才培育,完善社会工作督导架构设置,健全本土社会工作人才实务督导机制,探索确立社会工作行业准入门槛,提高专业社会工作的职业素质和实务能力,加大全区高层次社会工作督导人才培育力度。

大力推动社会工作岗位开发与行业发展。在从事专业社会服务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及城乡社区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配备和使用,推动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本土化发展,制定社会工作机构建设标准。加快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扶持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整合现有资源,建设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孵化基地,通过政社合作、政校合作、社校合作,培育一批优秀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推动专业社会工作服务覆盖到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人口计生等领域。通过政策推动,平台构建,项目购买等方式,切实提高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数量。到2025年,全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从6家增至9家。

全面推进社会工作制度体系建设。加快构建“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设立区社会工作指导中心、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和村(社区)社会工作室。推进社会工作服务品牌化建设,提升社会工作服务质量。在扶贫济困、城市流动人口、农村“三留守”人员、特殊人群等重点服务领域开发实施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推动社会工作服务深入发展。推动社会工作融入社会治理格局,持续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公益慈善资源“五社联动”机制。通过完善社会工作多元投入机制,健全社会工作项目监督管理、绩效评估等制度。到2025,全区各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和村(社区)社会工作室服务基本实现全覆盖,逐步形成纵向衔接、横向配套、成熟定型的社会工作协同联动机制,促进社会工作服务提质增效。

第五节 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建立健全慈善事业发展保障机制。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推进建立慈善事业发展部门协调机制,完善慈善组织培育扶持机制、慈善活动和激励表彰政策,健全慈善事业发展经费、人才保障机制。建立慈善监督评估机制,完善落实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年度报告和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对慈善机构全过程监督,形成法律监督、行政监督、媒体监督、公众监督于一体的多方监督管理机制,净化慈善行业运营环境,提升慈善透明度和公信力。

推进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积极构建全民共同参与的公益慈善和福利事业发展机制。创新慈善载体,大力培育发展公益慈善组织,鼓励支持企业、社区社会组织积极投身公益慈善事业,创新慈善捐赠方式,挖掘开州区慈善资源,开发网络慈善等新的慈善形态。力争到2025年,慈善组织接受社会捐赠总额达0.8亿元。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制定、完善和落实优惠政策,围绕扶贫、济困、救孤、助残、优抚等事业培育相关社会组织,引导社会力量支持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鼓励慈善组织开展慈善项目运行,支持举办各类慈善交流展示活动。推进“慈+社会工作+愿服务”融合发展模式,推动社区慈善组织与志愿服务和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及公共服务等相融合,健全区域慈善综合评价体系,加强社区慈善工作。

全面打造慈善文化和慈善品牌。深入挖掘慈善资源,推动慈善组织合作,打造开州慈善品牌。利用每年“中华慈善日”的时间节点,做好常规劝募,抓好重点劝募,推动项目募集,使慈善更贴近社会大众。开展“中华慈善日”“重庆慈善奖”评选表彰等主题活动,推进“慈善开州”“慈善社区”等活动。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健全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多级慈善网络,实现全区基层慈善组织全覆盖,形成大众参与、各方支持、崇德向善的社会氛围。

第六节 全面推进志愿服务发展

完善志愿服务政策制度体系。完善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志愿者服务组织网络。2025,志愿服务站点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的覆盖率达到90%。推动志愿服务项目实施常态化、社会化运作。规范对各类志愿者、团队、服务项目的管理。在抢险救灾、环境保护、关爱儿童、助老助残、应急救援等专业性较强的志愿服务领域建立专业志愿者组织。规范工作标准,增强志愿服务社会效益。建立志愿服务评估制度,规范评估工作流程,推动志愿服务工作科学化。

扩大志愿服务覆盖面。重点打造一批志愿服务示范站点、培育一批志愿服务品牌项目。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打造“3·5学雷锋日活动”、公益慈善志愿服务等志愿服务品牌。加大“志愿服务—社会工作—公益慈善”整合力度,推进志愿服务和社区治理、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及公共服务等相融合。促进与媒体合作共建,拓宽志愿服务传播渠道,加大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普及志愿服务理念传播志愿文化。

专栏5 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和慈善事业发展工程

1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示范创建项目:“十四五”末,全区城市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13个社区社会组织、农村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7个社区社会组织。全区3A级以上社会组织占参与评估社会组织的比例超过70%

2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将社会工作人才纳入全区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打造社会工作知识万人普及工程,力争2025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到3000人,持证率10%以上。

3注册志愿者占常人口比例:全区实名注册志愿者占常住人口的比例达到22%,到2025年实现村(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全覆盖。

第四章 打造精细高效的基本社会服务体系

第一节 强化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建设

健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制度。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推行“家庭监护为主体、社会监护为补充、国家监护为兜底”的监护制度,形成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合力。加强兜底监护体制机制建设,健全全区长期监护和临时监护具体措施,完善未成年人保护配套政策,细化未成年人生活保障、就医助学等政策,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发现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的未成年人保护联动响应机制,探索未成年人危机事件云端上报机制和救助机制。

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健全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未成年人保护三级工作网络体系,建立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乡镇(街道)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村(社区)设立专人专岗办理未成年人相关事务。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作用,加强部门联动,切实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地生根。建立和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落实职责,及时督办、处置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事件,持续提升未成年人保护热点案件处置群众满意率,统筹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积极动员村(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开展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和服务,引导社会各界关心关注和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全面构建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到2025年年底,基本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

全面提升未成年人监护能力建设。按照“家庭尽责、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建立健全指导、支持、帮助和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工作举措。持续强化家庭主体责任,加强家庭教育指导、监督、帮扶,提升家庭监护能力。推进家庭监护状况和监护能力评估,全面落实农村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监护责任。加强对因突发事件影响造成监护缺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加强危机干预,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指导村(社区)等组织及时报告和协助处置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事件。2025年年底实现区、乡镇(街道)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全覆盖。探索建立对恶意弃养情形或者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保障资金、物资或服务的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实施联合惩戒的政策措施,加大对不依法履行监护权的未成年人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处置力度。

专栏6 未成年人保护能力提升工程

  未成年人保护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阵地建设,有效实施临时监护职责,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推动乡镇(街道)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全覆盖建设。积极引导村(居)委会、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开展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和服务。

第二节 加强农村留守人群关爱

持续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探索建立“党建+阵地+机制+服务”四位一体的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督促指导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巩固和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推动农村留守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依法确定被委托照护人,指导其签订“两单两书”。指导农村留守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加强与留守子女亲情关爱和日常联络沟通。发挥群团组织作用,依托儿童之家等各类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阵地,提供课后辅导、自护教育、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加强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动态管理和档案建设,为农村留守儿童精准化管理、个性化服务提供数据支撑。指导村(居)委会有效履行强制报告、家庭监护监督、预防干预等职责,提升发现报告能力。

深入开展农村留守妇女关爱行动。将符合条件的贫困农村留守妇女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多渠道保障重病、残疾农村留守妇女基本生活。加强农村留守妇女精神关爱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提升农村留守妇女监护主体意识,引导农村留守妇女参与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等活动。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就业创业指导,积极为农村留守妇女创业发展搭建平台、提供服务,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充分发挥农村留守妇女在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加大对农村留守妇女法律知识普及和法律援助力度,加大对侵害农村留守妇女合法权益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和惩治力度,保障农村留守妇女合法权益。

扎实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完善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网络,营造全社会正确对待、积极接纳、关心关爱留守老年人的友好环境。强化家庭和子女在赡养、扶养留守老年人中的主体责任和法定义务,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老年人组织、村民互助服务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作用。建立信息共享和动态管理的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做到精准到村、到户、到人。建立留守老年人风险评估制度,制定风险等级标准,对风险等级高的留守老年人及时进行干预,实施关爱救助。以经济困难家庭的高龄、失能留守老年人为重点对象,督促各方履行关爱职责,增强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安全监护、权益维护等基本服务。对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的监督职责,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节 提升婚姻服务水平

全面优化婚姻登记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对婚姻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优化婚姻登记服务流程,探索实施将结婚颁证仪式纳入婚姻登记流程,大力推进“互联网+婚姻”和“智能+婚姻”,实现婚姻登记工作的数字化、精细化和智慧化,提高婚姻登记信息化水平。完善婚姻信息数据库,实现与法院、公安等部门婚姻数据共享。开展婚姻登记“跨区域”通办试点工作。到2025年年底,实现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实施率达100%实现婚姻登记服务满意率大幅提升。建立健全对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等行为的纠错机制,降低行政诉讼率。实行婚姻登记个人信用风险告知,开展对婚姻登记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

持续推动婚俗改革。对标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抵制大操大办、礼金攀比、低俗婚闹等婚嫁恶俗,倡导喜事新办,基于开州传统婚俗特色,结合现代婚俗新理念和新形式,继承创新,引导形成低碳、文明、节俭的婚礼新风尚。

深化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应对婚姻脆弱性增强的新形势,持续倡导婚姻和谐、稳定的正能量,积极开展婚前指导、婚姻家庭关系调适、亲子教育、反家暴教育等婚姻家庭辅导,继续实施“家庭和谐计划”;加强婚姻登记场所文化建设,增加优秀婚俗文化服务供给。

第四节 深化惠民殡葬管理改革

调整和优化火化区火化率。综合考虑人口密度、交通状况、生态条件、设施配置和群众接受程度等因素,将全区所有街道,环城的厚坝镇、渠口镇、大德镇部分村(社区)以及浦里新区中心区域长沙镇、临江镇的所有户籍人口,其他乡镇所有社区户籍人口以及非农户口调整为火化区人口,调整后火化区人75.27万人,超过全区户籍人口的40%1;严格制度,加强宣传,完善火化设施和服务能力,“十四五”期间进一步提高全区火化区火化率,力争在2025年年底使全区火化区火化率达到60%

大力推动殡葬服务设施建设。适时开展区殡仪馆设备更新与改造,加强对火化炉尾气净化系统和餐饮油烟净化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持续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启动聚仙陵园宝珠山公墓二期建设,新建浦里新区公墓和治丧服务中心、新建开州区城西治丧服务中心。大力推动乡镇殡葬服务设施建设,缩小城乡差距,续建丰乐街道、九龙山镇2座农村公益性公墓,在长沙镇等29个乡镇新建1座农村公益性公墓,做到农村公益性公墓乡镇覆盖率达到100%2续建赵家街道殡仪服务站,在长沙镇等22个乡镇(街道)新建27个乡镇殡仪服务站3

规范与优化殡葬管理。将殡葬事业作为保障基本民生需求、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协同文旅产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部署推进。加强殡葬服务单位管理,推行公开公示制度,公开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殡葬服务收费政策,严禁任何形式捆绑强制或误导消费,坚决纠正利用行业特殊性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基本殡葬权益。健全城区文明治丧网格化管理,将汉丰街道、文峰街道、云枫街道、镇东街道、丰乐街道、正安街道所辖社区纳入城区文明治丧网格化管理,在“十四五”期间将城区集中治丧率提高60%

不断提高殡葬服务水平。逐步将遗体接运与暂存、守灵、火化、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公共服务纳入政府保障范围,大力推进基本殡葬服务的普惠性和均等化。2025年,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覆盖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形成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殡葬公共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惠民殡葬政策,逐步将“困难群众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和“补贴节地生态安葬费”惠民政策扩大到全区户籍居民。继续积极推行节地生态安葬,2025,全区“四类人员”节地生态葬式占比达100%4于开州劳务输出人口众多的区情,不断创新殡葬服务形式,探索开展远程告别、网络祭祀、日常代祭扫等服务。对接上级部门的安排和要求,适时推动全区殡葬管理信息化服务。

加强殡葬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合理安排资金,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高校、科研院所的智力资源,定期对殡葬从业人员进行政治、技能、素质培训,提升殡葬从业人员的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根据需要,为殡葬从业人员提供社会工作辅助服务。有序推进殡葬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鼓励殡葬服务单位适当设置社会工作岗位,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社会工作人才,探索开展生命教育、临终关怀、心理疏导等专业社工服务。

凸显开州殡葬服务事业的特色。尊重传统,结合实际,勇于创新,结合现代生命教育知识体系和开州传统殡葬文化,有机融合生命教育展示室、生命与死亡仪式体验、生命教育讲座等形式,在城区治丧中心打造生命教育示范基地。

专栏7 殡葬服务事业发展工程

1火化区调整:全区所有街道环城的厚坝镇、渠口镇、大德镇部分村(社区)以及浦里新区中心区域长沙镇、临江镇的所有户籍人口,其他乡镇所有社区户籍人口以及非农户口调整为火化区人口,调整后火化区人口从30万提高到75.27万人,超过全区户籍人口的40%

2城市殡葬设施建设:启动聚仙陵园宝珠山公墓二期建设,新建开州区城西治丧服务中心、浦里新区公墓和治丧服务中心。

3乡镇(街道)殡葬服务设施建设:续建丰乐街道、九龙山镇2座公益性公墓,在长沙镇等29个乡镇各新建1座农村公益性公墓。续建赵家街道殡仪服务站,在长沙镇等22个乡镇街道新建27个乡镇殡仪服务站。

4治丧中心生命教育工程:结合现代生命教育知识体系和开州区传统殡葬文化,力争在城区治丧中心打造12个生命教育示范基地。

第五节 提升区划、界线管理和地名服务水平

优化行政区划。稳妥开展撤乡设镇、撤镇设街道、撤村设居、村(居)民委员会(小组)撤并、政府驻地迁移、隶属关系变更等行政区划变更,积极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构建与“一极两大三区”发展格局相适应的行政区划格局。

提升地名公共服务水平。规范和严格执行地名命名、更名审批程序,加强地名备案工作,治理地名命名、更名中不科学、不文明等乱象,引导人们规范命名地名和使用地名。加快地名信息化建设,实现地名命名、更名网上审核审批,同时共建共享地名数据。发掘、整理和研究全区历史地名的文化内涵,以编撰历史地名故事丛书等形式弘扬开州历史地名文化。积极组织申报重庆市历史地名保护名录,对于进入重庆市第一批历史地名保护名录的温泉镇,以及“十四五”期间进入市历史地名保护名录的地名,切实履行保护、研究和宣传的职责。

依法开展勘界治界工作。合理勘定乡镇边界,完成全区各乡镇边界的勘界工作,扎实有序开展行政区域界线变更和管理工作,继续深化平安边界创建工作。

第六节 推动福利彩票事业健康发展

完善福利彩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福利彩票激励约束、市场调控和监督管理等机制,加强彩票规范管理,净化彩票市场环境。加大福利彩票公益宣传,加强信息公开,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和安全管理机制,规范市场操作程序,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大力推进福利彩票发展。推进销售渠道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巩固拓展销售渠道,力争2025年建设销售网点达到151家以上。创新营销品牌,统筹整合营销宣传,开展“快乐8彩游戏推广培训,注重适应彩民的需求,开展个性化营销,增强游戏趣味性。深化福利彩票社会责任建设,宣传普及彩票知识,防范非理性购彩,保障参与者合法权益。“十四五”期间,力争销售福利彩4亿元。

加强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优化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分配,切实践行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努力打造“福彩助学助教”“福彩有爱”“福彩助力乡村振兴”等公益品牌。实施彩票公益金项目绩效管理,强化审计监督和信息公开,确保资金使用管理规范高效。加大彩票公益金使用宣传力度,推动标识设置全覆盖。“十四五”期间,力争筹集彩票公益金0.32亿元


第五章 深化幸福颐养的养老服务体系


深入推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建立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完善评估评价制度,大力发展普惠性养老服务,健全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网络,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强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农村互助养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推广适老化技术和产品,培育智慧养老、健康养老等新业态,发展“银发经济”,满足老年人多元化养老服务需求。到2025年,实现全区养老服务多元化转变,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养老服务。


第一节 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机制

推行基本养老服务制度。按照市级标准,推进开州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落地落实,完善全区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政府购买机制,并依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口老龄化形势变化进行动态调整。开展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按照评估结果领取相应老年人补贴、基本养老服务及长期护理保险。强化与社会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政策相衔接,整合高能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等补贴制度,提高基本养老服务的精准性。2025年底,基本实现全区基本养老服务全覆盖。

夯实兜底性养老服务。推动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的提档升级,对特困人员做好持续性集中供养工作。到2025年,实现开州区敬老院的改造升级,探索建立起更全面高效的养老服务供给模式,引入社会化运营力量,推进全区公立敬老院社会化运营的改革。强化对老年人养老服务权益的兜底保障,提高集中供养机构对特困人员的照料能力。推动特困老年人定期探望及关爱服务制度的建立,全力保障失能、留守、高龄、空巢(独居)、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按照重庆市老年人家庭经济状况评估办法,实现针对性精准补贴,提供对特困供养、低保、低收入等困难老年人的兜底性长期照料服务。重视社会力量对养老服务的参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实现对城乡社会救助家庭生活不能自理老年人的探访及相关照料服务。

执行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大力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按照重庆市行业规范和体制机制,落实参保对象、补偿对象、补偿标准及补偿范围等相关制度;探索互助互济的资金筹措新方式,建立和完善长期失能老人基本生活照料及相关医疗救治的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建立起适应全区经济发展水平、老龄化发展趋势、公平可持续的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引入市场化机制,推动商业护理保险的发展,支持商业护理保险与社会长期护理保险相结合的护理机制,满足不同群体多层次、多样化的长期护理需求。建立健全差别化待遇保障政策,鼓励对居家和社区护理服务的使用。加强专业护理人才、从业人员培训,开展对子女家庭养老及护理知识的普及,提升长期照料与护理能力。


第二节 拓展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网络

健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依据开州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构建配置完善、数量充足、功能齐全的养老服务设施,使开州区内养老服务发展指导中心、开州区特困失能人员照护机构管理中心体系更加完备。在“一镇街一中心、一村社一站点”的原则下,努力建设好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以及农村互助养老点,推广“机构建中心带站点进家庭”管理运营模式。到2025年年底,区级至少建成1个区域性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所有乡镇(街道)至少建有1所具有综合服务功能的养老机构(中心),实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

完善居家养老服务支持措施。贯彻实施重庆市居家养老服务管理服务指引,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登记备案工作,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和扶持清单的建立,及时完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补贴制度,鼓励社会力量承接政府助餐、助浴、助医等改善民生的服务。帮助特殊困难老年人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为其添置适老化设施和康复辅助器具。推进子女护理假制度的落实,为子女能够在父母生病住院期间照料护理提供制度支持,将失能老年人家庭长期照护者“喘息服务”在社区试点推进,严格设置家庭养老床位,鼓励更多优秀的养老服务机构将专业照护服务延伸至老年人家庭,并按养老机构床位将其纳入服务和监管范围。到2025年,开州区力争设立200家庭养老服务床位。积极参与重庆市居家养老服务创新案例及示范试点项目评选,支持开展城市居家养老服务可持续运营试点及创新工作。

深化发展社区养老服务。积极推动新建城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在有需求的老年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引导老旧小区积极进行适老化改造,在城市更新中推动配套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建立健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基本服务清单,完善乡镇(街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公共服务功能,鼓励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积极举办社区日间照护活动,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相应的照料护理、康复辅助、精神慰藉、文化娱乐、交通接送等帮助或服务。推动城乡社区老年教育的发展,充分利用老龄人力资源,鼓励其参与社区建设,将社区教育及养老服务资源整合起来,以便设立区老年大学、乡镇(街道)老年学校、村(社区)老年学习点的三级老年教育和老年远程教育网络。鼓励养老服务机构进社区、进家庭,大力推动有条件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在乡镇(街道)社区开展失能老年人全托、短托等服务。完善康复辅助器具社区服务体系,支持有条件的社区无偿为老年人配备养老服务设施,或低偿提供基础型康复辅助器具并提供专业跟踪指导。加强管理使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能够物尽其用,定期检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使用状况并做出改善。

优化养老机构供给结构。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普惠和示范作用,推动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轮候制度的试点实施。支持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增强公办养老机构发展内在动力,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运营管理并积极创办养老机构。完善政府扶持和税费减免优惠政策,促进社会办养老机构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发展。引导社会力量重点面向中低收入群体、适度面向中高收入群体,提供多元化、普惠性养老服务,以此满足老年人多层次、个性化需要。支持养老机构向社区和家庭提供生活照护、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各种专业化养老服务。优化配置城乡养老机构床位,大力建设护理型和普惠性养老床位,精准对接养老服务供给和需求。到2025年年底,政府运营养老床位占比不超过40%,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60%。鼓励养老机构合理利用智能信息技术手段,设立“互联网+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模式。积极促进养老服务机构和行业组织完善标准化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养老机构服务监测评估。2025年年底,全区养老机构服务基本质量达标率不低于75%

加快农村养老服务发展。深入推动农村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乡镇敬老院和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合作发展体系,大力发展农村养老服务机构薄弱环节,增强对失能失智群体的看护照顾能力,开展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养老机构的试点工作,全面提升农村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品质,满足农村基础性养老服务需求。构建乡镇政府牵头,村委会、老年人协会、村集体经济组织、低龄健康老年人、农村留守妇女、村干部、党员、志愿者等多主体广泛参与的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格局,设立农村养老服务专项资金和专职岗位,推动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发展。提升农村养老服务的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动态采集农村丧失劳动能力和无劳动能力人员家庭结构、健康状况、照护现状和照护意愿等信息,依据服务对象意愿针对性地采取不同的照护方式和社会服务,运用智能信息技术,提高为农村困难失能半失能人员提供稳定可持续照护服务的精准度和及时性。力争2025年,每个村至少配1名专职养老服务人员、培育1志愿服务队伍,每个村民小组成立1个互助服务小组,开展定期巡访、结对帮扶、紧急救援等服务,以便发现和解决农村困难老年人的生活问题,提高生活质量。

完善普惠性养老服务制度。根据重庆市相关养老服务政策文件,积极争取市级普惠性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综合运用土地、规划、融资、财税、医养结合、人才等支持政策,提高普惠性养老服务供给的数量和质量,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以市场化为指导的普惠性养老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充分发挥国有经济在养老服务普惠性供给领域的补短板机制,推动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闲置资产的有效利用,促进普惠性养老服务资源的有效供给。探索普惠性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持续提升老年人支付能力。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普惠养老服务制度建设,推动价格适中、方便可及、质量可靠的普惠性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完善普惠养老政策支撑体系,实现城乡普惠性养老服务项目供给的合理性、有效性。到2025年年底,力争新增普惠性养老床位600张。

第三节 丰富发展养老服务业态

推进医养康养融合发展。强化医养深度融合,推进医养结合机构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举办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安宁疗护等医疗机构,鼓励医疗机构将空余床位改造成养老服务床位。促进医养结合多元化合作发展,推进养老服务设施与医疗服务设施毗邻或一体建设,因地制宜开展家庭签约医生、老年人健康体检、家庭病床等服务,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绿色通道、接续性等多种形式合作机制,鼓励养老机构中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与签约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双向转诊机制,为老年人提供连续、全流程便捷化的医疗康复服务。加强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在老年人度假旅居等集聚地区,试点推进康养小镇、养老服务中心、森林康养基地、旅居康养中心等设施建设,丰富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内涵和项目,提升老年人全方位、全天候的养老服务品质。

壮大养老产业主体。支持养老服务全链条、多业态发展,实施“养老服务+行业”行动,促进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养生、健康、金融、地产等行业融合发展,培育养老服务新业态,促进养老企业连锁化、集团化发展,形成环汉丰湖、浦里新区老年产业聚集区。积极培育养老服务行业组织,发挥行业协会推进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作用。

推进“互联网+养老”产业发展。对接重庆市智慧养老平台和区大数据平台,力争建设开州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推进可开放养老服务数据的社会化、市场化利用,推动养老服务数据资源共享。支持智慧健康养老领域创业,推行“互联网+养老”,支持企业和机构运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手段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创新居家智慧养老服务。

促进老年产品应用推广。实施科技助老示范工程,支持新兴材料、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新技术在养老服务领域的深度集成应用与推广,推动应用适老化辅具、智能穿戴设备、服务型机器人与无障碍科技产品。搭建宣传展示平台,推动老年用品进家庭、进社区、进机构,为消费者提供指导。创造条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为失能、重残等老年人配置康复辅助器具。支持商业保险公司创新产品设计,将老年人急需的康复配置纳入保险支付范围。

培育养老消费市场。深入推进养老服务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养老服务社会化发展,引导老年人形成正确的消费观念和积极的消费行为,构建老年人多元化、多层次养老服务消费平台,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持续促进老年消费市场发展。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企业,鼓励连锁化经营、集团化发展,实施品牌战略,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管理规范、服务标准的龙头企业,扶持中小企业专业化、特色化、精细化、条块化发展。鼓励金融、地产、互联网等企业进入养老服务产业。

第四节 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

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全面推动养老服务领域各项标准的贯彻执行,加强标准结果有效运用。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科学有效的综合监管制度,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体制。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引导养老服务机构立足长期安全运营,落实安全责任,重点防范排查养老服务机构在建筑、消防、食品、医疗卫生、水电气等方面的安全风险隐患,持续实施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评估和等级评定评价,提升养老机构规范化水平。完善养老机构登记备案管理,加强从业人员监管,规范技术人员资格准入,引导从业人员自觉养成良好品行、掌握专业技能,从事医疗护理、康复治疗、消防管理等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关资格,依法打击无证无照从事养老服务的行为,依法依规从严惩处养老服务机构欺老、虐老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加强涉及资金监管,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押金、保证金专项治理行动,重点实施养老服务机构政府支持资金的监督管理,加强金融服务机构在养老服务领域金融产品及服务创新的监督管理,切实保障养老服务机构和老年人的资金安全。强化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退出财产处置的监管,依法查处弄虚作假、挤占挪用涉老财政资金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养老服务+信用”机制,建立覆盖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信用管理体系,对失信责任主体实施多部门跨地区联合惩戒。

加强风险监测和防控。构建“分层分类、平战结合、高效协作”的养老服务应急救援体系,推动建设开州区养老应急救援指导中心,加强养老应急救援力量。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规范,引导养老服务机构不断优化内部管理、规范服务行为,实现养老服务机构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提升安全生产整体防控能力。压实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处置工作中的防范、监测、预警和及时移送工作责任,将涉嫌非法集资问题的养老机构列为失信惩戒对象,建立协同机制,实施联合惩戒。开展常态化非法集资识骗防骗教育宣传,增强老年人群体识别防范能力。指导养老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方协议约定提供服务,建立纠纷协商调解机制,引导老年人及其代理人依法维权。

第五节 壮大养老服务人才队伍

健全人才教育培养体系。支持开州区公、民办职业教育学校(社会培训机构),优化养老服务领域学科建设和专业设置,结合养老行业发展情况和就业需求等情况,完善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教学大纲和专业标准体系。建立养老服务产业实训基地,提高产教融合水平。支持将养老服务列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优先领域,探索养老服务人才定向培养机制。联合社会组织、志愿者团队、社会力量等培养养老服务专业人才,拓宽养老服务人才来源渠道,引导优秀人才向养老服务领域集聚。实施康养人才培养计划,持续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

加强养老服务人员管理。执行重庆市养老护理员行业水平综合评价标准体系,实施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管理机制,开展养老服务人员职业技能评价。鼓励医师、护师等卫生健康领域转岗养老服务行业,健全养老服务人才分类管理机制,推动养老服务人才多层次、全方位发展,提升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水平。强化养老从业人员登记管理,建立全区养老护理员信息和信用管理系统,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信用评价体系,推进评价认定信息共享共用,为养老服务人员管理提供数据支撑。推行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年度备案制度,实现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规范管理。建立养老服务业职业经理人机制,促进经营管理职业化、专业化和精细化。

完善养老服务人才激励机制。引导养老机构完善职业技能等级与养老服务人员薪酬待遇挂钩机制,强化工资收入分配的技能价值激励导向,定期举办职业技能竞赛和“最美护理员”评选活动,增强养老服务人才社会认同感。参照重庆市养老服务从业工资指导目录,探索建立养老服务人才各项补贴制度,健全养老服务人才入职补贴、工龄补贴、特殊岗位补贴等补贴制度,按规定享受养老服务人才培训补贴政策。

专栏8 养老服务计划

1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工程。按照市级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将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失智、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老年人作为基本养老服务制度重点保障对象。开展老年人能力与需求综合评估,提高养老服务和老年人补贴等制度精准度

2普惠性养老工程:建设区级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3个,升级改造乡镇敬老院42所,建成乡镇养老服务中心33个,设置村级互助养老点423个,到2022年实现农村社区养老服务全覆盖。力争到2025年,新增社会化普惠养老服务床位600张。

3养老服务提升工程。2025年年底,区级至少建成1个区域性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新增专业护理人才300人,培育养老院院长30名、护理主管50名、护理员200名,持证上岗率达到90%以上;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每百张养老机构床位拥有1名社会工作者。

4特殊困难家庭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工程:聚焦失能、残疾、高龄老年人需求,以施工改造、设施配备、辅具适配等形式,支持困难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

5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工程:推动建设开州区养老应急救援指导中心,建立全区养老应急信息网络,收集、分析相关信息,加强养老应急救援力量。

第六章 “十四五”开州区民政事业发展保障


第一节 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加强理论武装,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健全完善和坚决落实党全面领导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制度机制,确保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加强民政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将党的建设与民政事业发展充分结合,全面融入到民政系统的各项业务工作中。强化民政系统工作作风建设,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营造民政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保障“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施。

第二节 加强组织协调,增强民政工作合力

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技术支撑的民政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民政系统与政府相关部门、企业、社会组织、科研院所等之间的协调,在目标任务、工作进程、信息、资源等方面进行协同,形成民政工作整体合力,为全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将民政事项编入政府其他部门的相关规划,纳入年度工作日程。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在专人专责的基础上,增强民政系统内部各部门间的协调性。

第三节 提高运行效能,强化资金投入保障

稳步提高对民政事业的投入力度,继续完善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体、民政部门自身积累和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的多元资金来源机制。加大对兜底性、基础性以及重点民政工作的财政投入,建立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宏观政策、社会政策相衔接的公共财政投入稳步增长机制。适当、稳步扩大福利彩票发行规模,提升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效率,加强民政部门自身资金积累。通过政策引导、税费减免、人才支持、精神奖励等多种手段,吸引企业、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投入资金,参与全区民政事业发展。强化民政事业经费的预算管理、项目评审、绩效评价等机制,提高经费支出效率和作用绩效,为全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第四节 深化能力建设,提供坚实人力保障

完善人力资源保障机制,继续深入推进全区民政人才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优化民政人才队伍的结构,深化能力建设,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力资源保障。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不断将政治坚定、专业扎实、能力突出、素质优良的大中院校毕业生充实到民政人才队伍。创新形式,柔性引进民政事业高端人才。健全现有人才队伍培养培育制度,完善评价标准和激励机制,加大继续教育和培训的支持力度。充分重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过关、能力达标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

第五节 提升信息建设,提供有力技术支持

深入贯彻和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的战略部署。稳步提升全区民政工作信息化建设,推进民政工作数字化、智慧化和社会化转型,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严格民政基础数据的采集和储存,深化民政数据资源的分析、开发和应用,增强民政数据资源的共享性和安全性,特别是与其他政府部门的共享共用,提高民政工作的精准性、高效性和预见性。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模式,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高效、优质、智能的服务,进一步加强民政信息化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民政部门信息化能力。

第六节 强化风险防范,实施动态监测评估

完善民政领域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机制,规范应急管理和处置程序,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构建统一指挥、协调联动、运转有序、灵敏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提升应急处突能力。明确责任主体,将本规划纳入区政府绩效考核范畴,加强规划的实施、协调和督导工作。强化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和适时评估,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做到及时发现、了解和上报,精准施策,就地改进,确保规划有序推进、按期完成。探索第三方监测评估机构参与规划实施效果调查评估的创新机制,将调查和评估结果作为改进民政工作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1据《重庆市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中预期性指标,在2025年年末,开州区火化区人口占全区户籍人口的比例应大于等于40%

2此为预期性指标,据《重庆市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

3此为预期性指标,据《重庆市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

4此为预期指标,据《重庆市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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