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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500234008646033P/2013-00447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开州区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13-01-21 [ 发布日期 ]2013-01-21 [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 有效性 ]

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县气象灾害防御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

开县府办发〔20138

 

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开县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20122020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县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开县气象灾害防御规划(2012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121

 

开县气象灾害防御规划(20122020年)

 

 

 

1  总则... 4

1.1 编制背景... 4

1.2 编制依据... 4

1.3 规划内容... 4

1.4 规划期限... 5

2  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5

2.1 指导思想... 5

2.2 基本原则... 5

2.3 规划目标... 5

3  气象灾害防御布局重点... 6

3.1 城市... 6

3.2 农村... 6

3.3 库区及主要流域... 6

3.4 交通、林业、电力、工矿区等高影响行业密集区... 7

4 气象灾害防御工程及投资经费预估... 7

4.1 城市气象灾害防御工程... 7

4.2 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工程... 9

4.3 三峡库区(开县段)气象灾害综合防治工程... 10

4.4 交通气象灾害防御工程... 11

4.5 电力气象灾害防御工程... 12

4.6 林业气象灾害防御工程... 13

4.7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工程... 14

4.8 防灾减灾科普教育工程... 15

4.9 气象应急保障服务工程... 15

5  气象灾害防御的保障措施... 16

5.1 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组织领导... 16

5.2 推进气象灾害防御法制建设... 16

5.3 健全气象害防御合作与共享机制... 17

5.4 完善气象灾害防御经费投入机制... 17

 

 

 

 

 

 

1  总则

1.1 编制背景

在全球气候持续变暖的大背景下,各类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明显趋频趋重,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不断扩大,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共安全的威胁日益严重。摸清我县气象灾害发生的特点、分布范围及其影响程度,编制比较完备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对于指导全县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增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第570号)、《国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20092020年)》、《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133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防御规划(20102020年)编制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10270号)、《重庆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重庆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划(20112020)》。

1.3 规划内容

《开县气象灾害防御规划(20112020)》(以下简称《规划》)是我县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指导性文件,适用于开县辖区内。针对气象灾害(含次生灾害)的监测预警、风险评估、综合防范、应急处置等方面,明确全县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防御重点、重点建设项目以及相关保障措施等。

1.4规划期限

规划期为20122020年,由开县人民政府统筹安排,各有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具体实施。

2  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2.1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各部门、各行业的灾害防御设备、物资、技术和人员的优势作用,运用科技、行政、法律等手段,着力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预报服务、风险管理、应急处置等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增强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提升气象灾害防御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2.2 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趋利避害”的原则。

(二)坚持“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

(四)坚持“依法防灾、科学应对”的原则。

(五)坚持“非工程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原则。

(六)坚持“分级分部门责任制”的原则。

2.3 规划目标

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建成结构完善、功能先进、软硬结合、以防为主和政府领导、部门协作、配合有力、保障到位的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健全气象灾害防御方案,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评估及其信息发布能力,增强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意识。力争到2020年,气象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例比“十一五”期间降低50%,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减少50%

3  气象灾害防御布局重点

3.1 城市

重点防御区域:县城区域、乡镇(街道)场镇所在地和人口居住密集地等。

重点防御灾种:暴雨、城市内涝、高温、干旱缺水、大风、雾、空气污染、雷电等。

3.2 农村

农村居民集聚地、农村中小学校、重点粮油基地、主要经济作物产区、主要林区为重点防御区域。重点防御暴雨洪涝、干旱、高温、雷电、风雹、低温冻害、生物病虫害、森林火灾等。

3.3 库区及主要流域

重点防御区域:中小型水库及周边地区,东里河、浦里河、南河等主要河流流域及山洪易发区。

重点防御灾种:流域性暴雨洪涝、流域性干旱、雷电、雾、风雹、山洪、地质灾害等。

3.4 交通、林业、电力、工矿区等高影响行业密集区

重点防御区域:林区、高速公路、省道、县道、村镇公路、高压输变电线路、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等。

重点防御灾种:暴雨洪涝、高温、风雹、雷电、低温冰冻、浓雾、雪灾、山洪、地质灾害等。

4气象灾害防御工程及投资经费预估

4.1 城市气象灾害防御工程

建设针对城市内涝、干旱缺水、高温、雾霾、大风、大气污染等城市气象灾害监测网;完善城市气象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建立城市灾害性天气精细化预报系统、城市气象服务系统、城市极端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城市“热岛”监测与评估系统等,提高城市天气预报准确率和时效性;全面排查城市气象灾害风险隐患,大力推行城市规划与重大工程的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气候可行性论证;建立城市环境气象监测预警系统;实施城市社区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示范工程。

 

 

 

 

 

 

 

“十二五”期间城市气象灾害防御工程投资经费估算表

工程

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

投资估算

(万元)

主要

参与单位

“十三五”

重点

单项

合计

城市气象灾害监测网

城区内涝实景监测设施10

20

336

县气象局、县市政园林局

1.乡镇(街道)气象灾害预警系统;

2.乡镇(街道)气象灾害隐患排查系统;

3.乡镇(街道)风险评估系统和气候可靠性论证;

4.城镇人工影响天气工程;

5.社区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推广;社区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标准规范调整修订。

城区云能天自动观测站和云地闪观测站

116

县气象局

城区近地边界层观测塔1

120

城区环境气象特种观测站4

80

县气象局、县环保局

城市气象灾害预警预报系统

城市极端天气短期及短时分系统

50

810

县气象局、县市政园林局

城市气象服务分系统

50

城市专业预报服务分系统

50

城市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分析分系统

50

对流层风廓线雷达

610

城市规划与重大工程气象灾害评估工程

城区内涝等气象灾害隐患排查

100

350

县气象局、县城乡建委、县市政园林局

城区气象灾害精细化风险评估系统

50

县气象局、县城乡建委

城区重大工程气候可行性论证系统

200

城市环境气象监测预警工程

城区大气成分数值预报模式

50

100

县气象局、县环保局

城区环境气象监测预警系统

50

社区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示范工程

城区气象灾害应急准备示范街道

100

120

县气象局、县政府应急办、各街道办事处

制定认证标准规范

20

县气象局、县城乡建委

合计

1716

4.2 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工程

完善乡村两级农业气象灾害监测设施建设,加密布设土壤水分、墒情和地下水监测设施,以加强我县粮食主产区、特色农业基地的旱情监测;积极推进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全面做好农村气象灾害普查、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工作,建立以村社为单元的气象灾害调查收集网络,推进气象灾害风险数据库建设,推行农村地区重大工程的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气候可行性论证,建立农村建筑物与生产设施防灾标准体系;加快农村信息服务站建设,在农村信息服务站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终端和气象灾害灾情直报系统,形成县、乡镇(街道)、村(居)、户直通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渠道;完善农村信息员队伍建设,在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增设12名信息员,定期对信息员进行培训,提高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执行能力和对气象灾害的防御能力;完善人影作业实景监测系统和指挥系统,升级配套人影指挥中心;积极开展农村防雷示范村、新农村防雷减灾示范工程、农村中小学防雷示范工程建设,以点带面逐步推开农村防雷工作。

“十二五”期间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工程投资经费估算表

工程

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

投资估算

(万元)

主要

参与单位

“十三五”重点

单项

合计

农村气象灾害监测网

卫星遥感监测设施1

20

1125

县气象局、县农委、有关乡镇(街道)

1.农村气象灾害监测网站加密和调整;

2.进一步完善农业气象灾害预警系统和风险评估工程;

3.农村人工影响天气和防汛抗旱工程;

4.新农村防雷示范工程和农村中小学校防雷示范推广。

土壤水分自动观测站10

50

大气电场9

45

县气象局、有关乡镇(街道)

现有区域站升级改造

640

县气象局、有关乡镇(街道)

新建多要素自动气象站10

250

县气象局、有关乡镇(街道)

新建自动雨量站48

120

县气象局、有关乡镇(街道)

农业气象灾害预警系统

灾害性天气短时临近预警分系统

50

175

县气象局、县农委

农业生物病虫害气象预警分系统

50

现代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与评估分系统

50

GPS/MET监测站

25

农业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工程

农业气象灾害隐患排查及风险评估

100

120

县气象局、县农委、县民政局

农村建筑物与生产设施防灾标准体系

20

县气象局、县城乡建委

农村气象信息服务站

信息员配备简易防灾减灾设备

100

170

县气象局、县政府应急办

信息员队伍培训

20

气象灾害防御示范村建设

50

农村人工影响天气工程

人影作业实景可视监控系统

90

160

县气象局

空域协调系统

20

人影指挥中心

50

农村雷电灾害防护工程

新农村防雷减灾示范工程

100

200

县气象局、县城乡建委

农村中小学防雷示范50

100

县气象局、县教委、县城乡建委

合计

1950

4.3 三峡库区(开县段)气象灾害综合防治工程

针对流域性洪涝、山洪、地质灾害、流域性干旱等气象灾害,建立包括自动气象观测、剖面观测在内的三峡库区综合气象监测网;建设水利、国土、气象部门联合开发的气象观测数据、水位监测数据、泥位监测数据、地质位移监测数据等信息高度共享的数据库系统;建立水利、气象部门共同开发、同步运行的县、乡镇(街道)两级山洪灾害预警系统,建立国土、气象部门共同开发、同步运行的县、乡镇(街道)两级地质灾害预警系统;开展三峡库区气候变化的监测、预测、评估服务。

“十二五”期间三峡库区(开县段)气象灾害

综合防治工程投资经费估算表

工程

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

投资估算

(万元)

主要

参与单位

“十三五”重点

单项

合计

三峡库区(开县段)气象监测网

气候变化水汽监测站网

240

400

县气象局

1.三峡库区气象监测网加密与调整;

2.三峡库区灾害监测数据共享升级改造;

3.气象灾害生态治理工程、山洪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气候剖面监测站

160

三峡库区灾害监测数据共享系统

数据存储设施

50

50

县气象局、县水务局、县国土房管局

网络通信设施

服务器与数据库系统

山洪、地质灾害联合预警系统

山洪灾害预警子系统

50

100

县气象局、县水务局

地质灾害预警子系统

50

县气象局、县国土房管局

三峡库区气候变化预测评估系统

气候变化监测、预测、评估、应对

100

100

县气象局

合计

650

4.4 交通气象灾害防御工程

在高速公路、重点乡镇(街道)公路沿线,建设由能见度观测站、卫星遥感监测设施、道路结冰监测设施、自动气象站组成的公路气象灾害监测网。开展浓雾、冰冻雪灾、强降水、大风、高温、雷电等对交通有重大影响的气象灾害精细化预警技术研究,开展交通气象灾害精细化预报预警服务。

“十二五”期间交通气象灾害防御工程投资经费估算表

工程

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

投资估算

(万元)

主要

参与单位

“十三五”重点

单项

公路交通气象灾害监测网

乡镇(街道)公路能见度站50

500

800

县气象局、县交通局

1.公路、铁路交通气象灾害监测网加密和调整;

2.交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升级。

高速能见度站20

200

道路结冰检测设备10

100

交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系统

县、乡镇(街道)两级交通气象灾害监测系统

50

150

县气象局、县交通局

县、乡镇(街道)两级交通气象灾害预报预警系统

100

合计

950

4.5 电力气象灾害防御工程

建立电力、气象部门的共享监测数据库;发展电力气象等气象灾害预警和评估系统,开展电力气象灾害精细化预警技术研究,建立电力气象灾害、电力负荷调度预警系统;完善重要电力设施的雷电灾害防御工程建设。

“十二五”期间电力安全气象保障工程投资经费估算表

工程

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

投资估算

(万元)

主要

参与单位

“十三五”重点

单项

合计

电网冰冻灾害监测站网

高压电网结冰监测站20

300

800

县气象局、供电公司

1.电网结冰监测站网加密和调整;

2.电力融冰、防雷工程推广。

高压电网融冰示范工程

500

电力安全气象预警系统

电力气象灾害共享数据库、电力气象灾害预报预警系统、电力负荷气象预报预警系统

150

150

电力设施雷电防御工程

重要电力设施防雷工程

500

500

合计

1450

4.6 林业气象灾害防御工程

在森林较多的多个乡镇(街道)和国有林场建立由自动气象站、森林火险监测站组成的林业气象灾害监测网;由县林业局、县气象局联合开展林业生态环境、森林火险、林业病虫害的精细化气象监测预警技术研究,建立林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实施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和人工影响天气灭火工程。

“十二五”期间林业气象灾害防御工程投资经费估算表

工程

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

投资估算

(万元)

主要

参与单位

“十三五”重点

单项

合计

林业气象灾害监测网

森林火险监测站50

500

1300

县气象局、县林业局

1.林业气象灾害监测网加密和调整;

2.森林火险预警和人工影响天气灭火工程。

森林火险因子采集站50

500

六要素自动气象站20

200

土壤水分观测站20

100

林业气象灾害预警系统

森林火险精细化气象预警

150

400

县气象局、县林业局

林业病虫害精细化气象预警

人工影响天气森林灭火工程

250

合计

1700

4.7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工程

制定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明确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权限、流程、渠道和工作机制等,“十二五”期间建成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设立1个预警中心、4个预警分中心、40个乡镇(街道)工作站;加快农村预警信息接收终端建设,在我县偏远山区因地制宜的利用有线广播、高音喇叭、鸣锣吹哨等多种方式及时将灾害预警信息传递给受影响群众,进一步提升预警信息在偏远农村、山区的传播能力。

“十二五”期间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工程投资经费估算表

工程

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

投资估算

(万元)

主要

参与单位

“十三五”重点

单项

合计

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工程

突发事件应急信息发布平台

381

381

县气象局、县政府应急办

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升级改造。

农村气象信息发布工程

乡镇(街道)气象信息服务站40

400

600

县气象局、各乡镇(街道)

农村村级气象信息服务站示范100

200

合计

981

4.8 防灾减灾科普教育工程

加强气象灾害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在县气象局建立气象科普基地等,广泛宣传普及气象灾害预警和防范避险知识;建立灾害防御知识教育培训工程,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对城市、农村、学校等各级领导干部、防灾减灾责任人和乡镇社区基层信息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二五”期间防灾减灾科普教育工程投资经费估算表

工程

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

投资估算

(万元)

主要

参与单位

“十三五”重点

单项

合计

科普教育基地

气象科普馆

400

400

县气象局、县科协

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

气象灾害防御知识普及工程

校园气象科普站5

150

450

县气象局、县教委、有关乡镇(街道)

科普读物和影像资料的编制发行

100

气象灾害防御知识普及示范村(居)、社区、校园100

200

合计

850

4.9 气象应急保障服务工程

建立气象应急保障服务移动系统,增配应急保障服务设备和移动气象站;设置气象灾害防御技术研究开放基金,搭建高层次的气象应急保障专家平台,组建专业气象应急保障服务队伍,建立气象灾害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应急保障科技支撑工程;加快全县一人多岗的信息员队伍建设,为信息员配备必需的应急设备,并加强对信息员队伍的应急救灾专业培训。

“十二五”期间气象应急保障服务工程投资经费估算表

工程

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

投资估算

(万元)

主要

参与单位

“十三五”重点

单项

合计

气象应急保障服务移动系统

应急移动气象站2

120

370

县气象局、县政府应急办

1.气象应急保障移动系统建设;

2.应急专家及专用服务队伍建设;

3.基层信息员应急救灾专业培训。

应急移动预警电子显示屏10

100

应急移动小型雷达1

150

应急保障科技支撑工程

气象灾害防御技术研究开放基金

100

350

县气象局、县科委

气象应急保障专业服务队伍

50

县气象局、县政府应急办

气象灾害应急物资储备库

200

基层信息员队伍培训工程

基层信息员应急救灾专业培训

50

250

县政府应急办

信息员手持终端及应急设备

200

 

合计

970

 

 

5  气象灾害防御的保障措施

5.1 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组织领导

充分认识气象灾害防御的重要性,把气象灾害防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气象、城建、规划、国土、林业、水务、农业、交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统一决策、统一开展气象防灾减灾工作。

5.2 推进气象灾害防御法制建设

加强气象法制建设和气象行政管理,切实履行社会行政管理职能。创新管理方式,加强部门合作,依法管理涉及气象防灾减灾领域的各项活动,不断提高气象灾害防御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加大对气象基础设施保护和对气象探测、公共气象信息传播、雷电灾害防御等活动的监管力度,确保气象法律、法规全面落实。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气象法制和气象科普宣传活动,让人民群众了解气象、认识气象、应用气象。

5.3 健全气象灾害防御合作与共享机制

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应加强合作联动,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实现资源共享,特别是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灾情信息的实时共享。要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的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形成“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防灾减灾格局,丰富防灾减灾内涵,促进气象防灾减灾能力不断提高。

5.4 完善气象灾害防御经费投入机制

按照多方筹措资金、统筹集约安排的原则,将气象灾害防御经费纳入公共财政支持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大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投入。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等各方面社会资金投入气象灾害防御,充分发挥金融保险行业在救助、损失转移分担和在恢复重建工作中的作用,多渠道筹集气象防灾减灾资金,使气象灾害防御的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

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122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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