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开州浦里新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重庆开州浦里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决定、命令和指示以及区委、区政府有关决定和指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2. 研究制定浦里新区管委会的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3. 负责浦里新区财政预决算、财税收支管理、国有资产管理。
4. 负责浦里新区片区开发招商引资。
5. 按规定权限审批或审核浦里新区投资项目。
6. 负责浦里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协同浦里新区范围内征地报批、拆迁、补偿、安置及土地供应等工作。
7. 负责开发建设范围内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信访稳定、法治建设工作。
8. 根据区委、区政府授权,负责有关国有企业的监督与管理。
9. 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根据浦里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职责,设5个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党工委、管委会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组织;负责文电文秘、信息调研、档案保密等机关日常运转;负责综合协调、督查督办、绩效考核;负责机关内保及后勤保障;负责政务、公务等机关后勤保障;负责机关、国有企业、非公企业党的建设和宣传文化及精神文明;负责统一战线、群团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作;负责反腐倡廉工作。完成浦里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财务部。负责年度预(决)算编制、执行、管理;负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财务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协调浦里新区投融资工作;指导企业融资、会计、税务核算并提供政策咨询协调;配合做好上级以及财税、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完成浦里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用地保障部。负责浦里新区征地报批资料收集;负责协调国有土地出让、土地利用及管理;负责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负责协调浦里新区专业设施迁(改)建工作;负责浦里新区相应授权事项的行政审批。完成浦里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规划建设部。负责浦里新区建设规划编制、申报及项目策划工作,配合规划管理及执法;配合监督浦里新区建设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及文明施工等工作;负责浦里新区相应授权事项的行政审批;统筹浦里新区范围内区城市管理局管辖区域外的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等城市管理工作。完成浦里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生态安全部。负责统筹协调入园企业生态环保工作;负责各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工作。负责协调浦里新区范围内安全生产日常综合监管;负责配合协调安全及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配合行业主管部门执法和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协调浦里新区信访稳定工作,指导企业法治建设。完成浦里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三定方案及工作需要,重庆开州浦里新区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包含了重庆开州浦里新区管理委员会(本级)、重庆开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重庆开州浦里新区开发建设中心、重庆开州工业园区服务中心4个单位预算。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063.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63.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12.61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拨款增加 97.9万元,公用经费较2022年减少85.2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 1063.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063.53万元,教育支出预算 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 112.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52.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60.25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838.12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 12.6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2.6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0 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063.5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063.53万元,比2022年增加12.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063.53万元,比2022年增加12.61 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0万元,比2022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3年初无使用预算拨款安排的项目支出。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本部门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17.5万元,比2022年增加4.5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 0万元,本部门2023年无因公出国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 3.5万元,比2022年增加1.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3年预算合并了原来4个预算单位以及全区大抓工业大抓招商的任务重,相应经费支出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比2022增加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3年预算合并了原来4个预算单位以及全区大抓工业大抓招商的任务重,工作繁多,车辆使用频率更高,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 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3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安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38.41万元,比上年减少20.83万元,主要原因为因预算政策变化及厉行节约,公用经费预算较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邓燕 联系方式:023-52205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