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4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开县政府组成部门,内设六个职能科室,五个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
(一)拟订人口发展规划草案,研究人口发展战略,提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目标和任务建议,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二)负责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负责开展出生人口性别综合治理工作。
(三)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法制建设;组织、协调、监督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规章的贯彻实施。
(四)承担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规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稳定低生育水平的责任;承办县委、县政府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年度目标责任制的考核管理工作。
(五)承担提出发布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建议的责任,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信息综合及信息化建设,监测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动态,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六)提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政策建议,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划,负责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巩固生产、生活、生育“三结合”工作成果。
(七)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与教育、卫生、文化、就业、社会保障等工作的衔接配合,推动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工作。
(八)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推广,依法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依法公布有关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重要信息,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
(九)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着力转变群众的婚育观念。
(十)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指导家庭保健服务,提高人口素质;协同有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十一)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规划,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业务工作。
(十二)负责指导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站业务工作。
(十三)负责县财政拨付的计划生育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的预算和决算;配合县财政管理县社会抚养费;对全县计划生育经费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4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724.56万元,较2013年同比增加782.9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上年是以追加预算下达,而今年纳入年初预算下达768.17万元;二是增人增资及医保基数调整增加14.75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维护费14万元,与2013年度“三公”经费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