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县水务局2014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开县水务局,为开县政府组成部门,内设9个职能科室和4个挂牌科室,30个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二)管理本地区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河道砂石资源和水能资源。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
(四)承担水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责任。
(五)承担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安全监管的责任。
(六)负责江河、水库的开发、利用、保护和整治;组织、指导水域及其岸线、水利设施的管理与保护,以及江河、湖泊、滩涂的治理和开发;审查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拟订河道清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河道采砂资源的统一管理。
(七)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
(八)主管全县水文工作。
(九)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行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及执法培训、水务技能培训。(十)负责水土保持工作。
(十一)负责农村水利工作。
(十二)负责水利水电工程(三峡工程除外)移民及后期扶持管理工作,负责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的审核工作,承担移民安置验收和后期扶持管理的日常工作。
(十三)负责水务行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十四)负责拟订全县防汛抗旱、水利、水土保持、供水工程等专项资金的分配与管理方案,并按审定的方案组织实施。
(十五)负责城乡供水管理工作。
(十六)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4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203.62万元,同比增加30.08万元,主要原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8.87万元;医疗卫生支出增加44.42万元;城乡社区事务减少107万元(主要是小一型水库运行费增加15万元,水土流失防治费减少10万元,河道采砂减少15万元,水质监测减少97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72.48万元(主要是水资源费安排支出增加和人员增人增资);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31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16万元,比2013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费16万元。
开县水务局
201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