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重庆市开州区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度
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住房保障、住房改革、房屋使用安全、物业管理、危旧房改造等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拟定全区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2.负责全区保障性住房的房源筹集、选址建设、分配使用报批和后期管理工作。
3.负责全区保障性住房的租金收缴、专项资金管理及住房补贴拨付等事务工作。
4.负责全区物业活动的指导和服务,协调处理物业管理中矛盾纠纷。负责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以及商品房物业维修资金和其他房屋维修资金的初审、核验、报批等事务工作。
5.负责全区既有房屋主体使用安全的指导和服务。负责房屋安全鉴定行业的指导和服务。负责房屋白蚁防治的指导和服务。
6.参与指导全区农村危房改造、国有土地上危旧房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并提供相应服务。
7.负责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事务工作。
8.负责住房领域信访及遗留问题处置等工作。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住房保障中心本级内设10个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科、法规信访科、建设维修科、住房保障服务科、租赁管理科、房屋安全鉴定科、城镇房屋管理科、农村房屋管理科、物业服务科。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属于二级预算单位,主管单位为重庆市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5333.35万元,支出总计5333.3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1.99万元,下降6.03%,主要原因是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减少。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5333.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1.99万元,下降6.03%,主要原因是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31.99万元,占99.9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7万元,占0.03%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5333.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1.99万元,下降6.03%,主要原因是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110.03万元,占20.81%;项目支出4223.32万元,占79.19%;经营支出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变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333.35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41.99万元,下降6.03%。主要原因是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31.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4.72万元,下降5.41%。主要原因是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5.50万元,增长11.16%。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8.76万元;二是减少了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50.85万元;三是减少了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专项资金548.73万元;四是增加了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52.09万元;五是增加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资金553.66万元;六是增加了春天花园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492.02万元;七是增加了死亡人员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5.76万元,退休人员一次性补贴4.02万元;八是增加了在职职工正常晋级晋升工资部分、人员调动增加相应的人员经费等共18.77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31.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4.72万元,下降5.41%。主要原因是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5.50万元,增长11.16%。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8.76万元;二是减少了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50.85万元;三是减少了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专项资金548.73万元;四是增加了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52.09万元;五是增加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资金553.66万元;六是增加了春天花园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492.02万元;七是增加了死亡人员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5.76万元,退休人员一次性补贴4.02万元;八是增加了在职职工正常晋级晋升工资部分、人员调动增加相应的人员经费等共18.77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变动。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59.69万元,占2.9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78万元,增长6.52%,主要原因是死亡人员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5.76万元,退休人员一次性补贴4.02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58.65万元,占1.1%,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
(3)城乡社区支出4.05万元,占0.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5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结算了2022年非统发人员超额绩效工资。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833.39万元,占15.6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71万元,增长1.8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退休人员一次性补贴5.86万元,基本人员经费的结算8.85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4276.21万元,占8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6.96万元,增长13.45%,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8.76万元;二是减少了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50.85万元;三是减少了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专项资金548.73万元;四是增加了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52.09万元;五是增加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资金553.66万元;六是增加了春天花园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492.0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10.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39.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8.96万元,下降6.22%,主要原因是职工人员变动经费作相应调整所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70.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13万元,下降29.16%,主要原因是职工变动,导致人员公用经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26万元,下降96.4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农村旧房提升及鉴定、人居环境改造项目资金所致。本年支出1.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26万元,下降96.4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农村旧房提升及鉴定、人居环境改造项目资金所致。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2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9万元,下降29.83%,主要原因是,严格把控公务用车的使用,减少了公务用车次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24万元,下降79.41%,主要原因是严格把控公务用车的使用,减少了公务用车次数。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无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未购置公务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18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未购置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21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因公出行、乡镇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9万元,下降29.83%,主要原因是严格把控公务用车的使用,减少了公务用车次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6万元,下降20.11%,主要原因是严格把控公务用车的使用,减少了公务用车次数。
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的原则。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无接待费,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1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变动。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9万元,增长16.0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职工继续教育培训费开支。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8.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8.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8.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8.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主要用于采购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项目。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5项,涉及资金4221.96万元。从15个项目评价情况来看,总体来说项目管理规范,操作阳光透明,资金管理安全,资金拨付及时到位,社会效益比较显著,群众满意率高。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市级补助资金 |
自评总分: |
100 | ||||||
项目主管部门: |
403-重庆市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部门联系人: |
朱国良 |
联系电话: |
023-52299026 | ||||
资金情况 | |||||||||
年初预算数(万元) |
全年(调整)预算数(万元) |
全年执行数(万元) |
执行率 |
执行率权重 |
执行率得分 | ||||
年度总金额 |
1052.00 |
1052.00 |
1052.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1052.00 |
1052.00 |
1052.00 |
100 |
10.00 |
10 | |||
绩效目标 |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本中心购买开州区云枫街道云祥三路52号(开乾集团云枫统建还房)12套。全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努力改善无房困难人民群众的居住环境、是区委、区政府改善城乡居民居住条件和扩大消费环境的有效举措,对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
本中心购买开州区云枫街道云祥三路52号(开乾集团云枫统建还房)12套。全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努力改善无房困难人民群众的居住环境、是区委、区政府改善城乡居民居住条件和扩大消费环境的有效举措,对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
在重庆三宜建设有限公司开发的锦绣开州楼盘购买20套,户型面积97.28㎡,共计1945.6平方米。开乾集团云枫统建还房购买50套2662.34㎡。购买保障房住房进度达到100%,验收合格率100%,居民满意度达到百分98%。 | |||||||
绩效指标 |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
指标得分 |
是否核心指标 |
保障户数 |
户 |
≥ |
12 |
12 |
0 |
100 |
5 |
5 |
|
筹集保障房房源 |
% |
= |
100 |
100 |
0 |
100 |
10 |
10 |
|
购买保障性住房进度 |
% |
= |
49 |
49 |
0 |
100 |
10 |
10 |
|
应保尽保 |
% |
= |
100 |
100 |
0 |
100 |
10 |
10 |
|
当年购买率 |
% |
≥ |
97 |
97 |
0 |
100 |
10 |
10 |
|
改善民生、解决无房 |
% |
= |
100 |
100 |
0 |
100 |
10 |
10 |
|
群众居住条件改善率 |
% |
≥ |
90 |
90 |
0 |
100 |
5 |
5 |
|
房屋产权 |
年 |
= |
70 |
70 |
0 |
100 |
10 |
10 |
|
居民满意度 |
% |
≥ |
95 |
95 |
0 |
100 |
5 |
5 |
|
预计入住满意度 |
% |
= |
100 |
100 |
0 |
100 |
5 |
5 |
|
资金使用管理,严格资金使用渠道,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
% |
= |
100 |
100 |
0 |
100 |
10 |
10 |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2299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