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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开州区丰乐街道2025年公开选用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

日期:2025-04-23

重庆市开州区丰乐街道2025年公开选用

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适应新时期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需要,着力建设一支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社区工作者队伍,丰乐街道根据工作需要将组织实施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选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用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综合测试、区级联审、考察体检、试用备案等程序,择优选用。

二、选用名额及岗位安排

本次选用社区工作者共1名,由丰乐街道组织选用,再安排至相关社区。

三、选用条件及范围

(一)基本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较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愿意长期扎根基层服务群众。

3. 热爱社区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和工作安排。具有一定沟通交流和组织协调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智能手机等基本操作。

4. 道德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实际居住地在城区汉丰街道、文峰街道、云枫街道镇东街道、丰乐街道。

7. 具备全日制或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原则上年龄35周岁以下(年龄截止计算时间为2025430日,即1989430日以后出生)。退役军人、在丰乐街道社区网格内工作满3个月的在职专职网格员及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可放宽至40周岁1984430日及以后出生

8. 具备招录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曾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处罚、刑事处罚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2. 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和清理出社区(村)干部队伍的人员。

3. 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组织审查调查的人员。

4. 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 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情形的人员。

6. 不得聘用为社区专职网格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选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和其他不宜从事社区工作的人员。

(三)报考人员具备下列条件在笔试环节可加分

1. 职业资格类加分: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笔试成绩加1分;具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笔试成绩加2分;具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笔试成绩加3分。以上职业资格有重复获得的,以最高加分为准。

2. 退役军人加分:在服役期间荣获团以上嘉奖、优秀士兵的,笔试成绩加1/次;荣立三等功的,笔试成绩加2/次,荣立二等功的,笔试成绩加3/次;荣立一等功的,笔试成绩加4/次。

3. 具有专职网格工作经历(不含试用期)3个月及以上的,笔试成绩1分;现为丰乐街道网格内在职网格员,笔试成绩2分。以上经历有重复的,以最高加分为准。具有社区(村)工作经历1年以上的,笔试成绩加2分。

注:以上各加分项可叠加,总加分不超过5分。

四、选用程序

(一)现场报名

1. 报名方式:报考者本人到现场报名,并同步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2. 报名时间:2025424—2025425日(9:00-12:0014:00-18:00)。

3. 报名地点:丰乐街道办事处党的建设板块(63116313室)。

4. 所需材料:

1丰乐街道选用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表》(附件1原件一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

3)学历证明全日制或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获得。

4社区出具的居住地证明

5)申请加分的相关印证材料。

6)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

7)个人信用报告一份(报名人员自行到银行打印或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http://www.pbccrc.org.cn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下载打印个人信用报告);

8)无犯罪记录证明一份(重庆市户籍居民、在渝登记居住的市外户籍居民都可在“警快办”平台在线申办本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选择在线下载或邮寄到家。关注“警快办”微信公众号,并发送“无犯罪记录证明”关键字至公众号后台。收到公众号推送的办理链接后打开链接,也可在“警快办”主页“常用服务”事项中选择办理,在页面经过实人认证后即可在线自助办理)。

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二)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组织相关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初审。

原则上选用职位数与报名人数应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报名比例的且情况特殊的,经党工委研究同意可放宽比例。

(三)综合测试

资格初审合格的进入综合测试环节,由工作人员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应试人员,初审合格人员按照通知的测试时间、地点参加考核测试。请应试人员在此期间务必保证通信畅通,若因通信不便导致未接收到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测试。综合测试包括应知应会知识测试、面试2个环节考生综合测试总成绩=书面测试成绩×50%+加分+面试成绩×50%

1.笔试(笔试成绩=书面测试成绩×50%+加分

考试科目1门,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100,主要考核综合能力素质。笔试时间为2025426日(星期六)上午09:00—11:00,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面试的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根据笔试成绩,按选用指标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总分100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由街道社区工作者选用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决定递补人员参加面试。

(四)区级联审

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进入区级联合联审的人选名单,报区委组织部联审。联审不合格者,不予选用。

(五)考察

街道统一组织实施。区级联审结果反馈后,联审合格者按照1:1的比例,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分别确定选用人员选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按照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六)体检

参照重庆市录用普通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由街道确定体检医院,并统一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由拟聘用人员承担。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

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试用备案

对公示期满无异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使用的,党工委集体研究同意后,由街道党工委行文聘用。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并按程序备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选用工作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选用工作顺利进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用过程,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不准确影响审核结果,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考试和录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承担相应后果。

、其事项

(一)应聘对象须认真对照选用条件如实申报,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立即取消选用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经选用,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二)考试时间、地点等出现变更的,以具体通知为准。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未尽事宜由丰乐街道党工委负责解释。

附件1. 丰乐街道选用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2. 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清单

                                               中共重庆市开州区丰乐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5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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