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白鹤街道办事处
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年,白鹤街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区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治理全面加强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的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努力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各项工作得到全面落实。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思维,增强法治观念
一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根据《白鹤街道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将学法内容纳入党工委中心组学习计划,集中学习《宪法》、《国家安全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内容13次。组织全体在职在编干部参加年度法治理论知识考试,着力提升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积极开展全面深入法治宣传。抓好《民法典》颁布四周年、“4·15”国家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辖区企业、学校等重点场所开展法治宣传,全年共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及讲座23场,悬挂标语40幅,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40余人次,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和社会组织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二)持续完善机制,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集体决策制度,规范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经党工委会研究,制定统一决策。对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讨论后再做出决策,如实记录会议内容,完善材料归档。二是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参谋作用。续聘1名法律顾问常态化参加街道决策与服务,审查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合同20项,参与研讨会5次,协助处置历史遗留问题2件,开展专题培训3次,代理案件1件,为街道在经济、民生和社会管理方面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决策失误引发的社会矛盾。
(三)落实改革任务,规范行政执法
一是对标达标执行改革任务。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区级部门下发的任务清单、工作指引,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及时健全工作机制,成立白鹤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强化数智引领,落地“执法+监管”应用场景,推进街道综合执法改革深化。二是严格行政执法准入门槛。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做好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及时调整更新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库,注销7名人员的执法资格证,督促换证、持证人员参加网络培训及考试。三是强化执法监督管理。不断创新执法模式规范执法行为,按照“谁执法、谁负责”的原则,细化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渝快政“掌上执法”平台信息,开展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案件,实时监督,切实增强数字法治赋能执法监督。
(四)全面履行职能,优化政务服务
一是政务服务持续优化。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用好“渝快政”等线上政务服务APP,落实“一件事一次办”“一站式办理”等便民工作要求,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以惠民有感为工作导向,用好“八张问题清单”,坚持点上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街道纳入市级清单4个,牵头整改2个。纳入区级清单27个,牵头整改22个。建立全量库400个均已办结。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民呼我为”平台办理群众诉求197件次,办结率为100%,群众满意度达98%。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对标对表及时准确地公布各类政务信息,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
(五)维护安全稳定,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依法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70余家,排查安全隐患147起,道路交通执法102次,处罚车辆违规行为420起,签订安全承诺书320份;烟花爆竹“打非治违”3家,没收违法违规货品96件。开展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328家,发现问题15项,责令整改8家。新增安装永久性安全标牌16处,马蜂整治96个。深入开展全民反诈集中宣传,核减涉诈重点人员15人,涉诈案件同比下降64.7%。
二是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全年共排查矛盾纠纷382次,化解375次,化解率达98.16%。聚焦信访积案化解,建立全量清单入库38件、重点管控16件,用好依法处置、帮扶救助、用情转化等措施,化解积案5个,信访总量、重复信访量较去年分别下降50.4%、43.8%,有效避免“民转刑”“民转群”案件发生。充分发挥白鹤街道调解委员会工作作用,整合派出所、司法所、法律顾问等多方资源,积极构建非诉讼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年调委会共成功调处矛盾纠纷267件,涉及金额100余万元。三是高质量办理群众信访。贯彻执行街道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坚持领导接访下访,班子接访群众205件次,规范办理初信初访问题29件,压缩不稳定因素积累空间。全面完成“治重化积、清仓见底”专项治理行动,2件督办案件全部化解,化解率100%。四是法治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充分收集群众的法律问题和法律服务需求信息,聘用4名公益法律顾问,协助各村(社区)解决矛盾纠纷。推进“法律明白人”遴选培训、使用管理等各项工作,实现每个村(社区)有6名“法律明白人”,推动法律服务向下延伸。调动村居干部、网格员、调解员、“法律明白人”向居民推送“重庆村居法律顾问”小程序,开展集中推广4次,积极引导群众扫码使用,不断扩大APP知晓率,全年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及完成服务档案397余人次。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理论学习,切实做到法治思维理念入脑入心
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街道党工委全年专题学习15次,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工作紧密紧密结合,引导广大干部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二是全面学习各类法律法规。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带头坚持每季度领导干部集体学法,邀请法律专家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街道的重点、热点工作,开展专题法治讲座2轮次,领导班子、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村(社区)“两委”成员全覆盖。三是认真参加各项法治理论培训。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积极参加领导干部法治理论专题培训、网络培训、行政诉讼庭审旁听和考试,不断增强法治理论水平,提升法治思维能力。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
一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主动述法用法。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明确了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充分认识法治建设的重要性,主动在述职述廉中落实“述法”要求,督促班子成员落实“述法”责任。街道全年召开2次党工委会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审议法治政府建设议题,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批示指示3次。二是持续推进依法依规决策。带头严格遵循科学、民主、依法的基本决策原则,推进集体讨论、公众参与和法律顾问审查相结合的决策机制落地。推行法律顾问参与行政事务和合同文件法律顾问全面审查机制,最大限度降低决策与执行风险。三是督促机关干部依法办事。支持本级人大工委、纪工委依法依章履行职能,积极办理各项提案建议等;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依法办事。
三、存在的不足
一是法治思想学习需要更深入,部分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还不够强;二是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有待提高;三是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程序意识不足,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有待加强;四是普法形式较为单一,普法多样化程度不够,法治宣传形式有待创新。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有机结合起来,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将其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过程。组织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样性的学习培训教育。完善学习培训常态化机制,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确实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切实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
(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主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优化化解方式,提升化解工作效率。始终严格落实属事属地原则,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健全工作各项制度。结合街道实际,积极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行动,坚持应调尽调,把矛盾纠纷消除在内部,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效能。深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健全综合行政执法体系,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培训,有效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及时查处、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生产、交通运输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提升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
(四)深化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载体,积极谋划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宪法、民法典、行政复议法等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化改革,强化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加强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加强涉企矛盾纠纷化解、强化公共法律服务,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五)努力提升法治社会建设水平。持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质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基层治理风险预警防范,健全完善“一中心四板块一网格”基层智治体系,深化基层网格治理,推进网格规范化建设,细化网格管理服务体系,提升网格治理实效,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示范创建与动态管理,优化村居法律顾问等公共法律服务人才队伍结构,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个性化、多样化、品质化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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