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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4008646033P/2024-0097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4-08 [ 发布日期 ] 2024-04-08

“支持企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政策具体内容是什么?如何申报?

支持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企业实施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提升企业智能制造水平,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补助;支持企业建设“智能化标杆工厂”,按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补助。

1.支持对象:

我市规模以上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企业,且所实施项目已纳入乡村振兴项目库。

2.申报程序:

(1)市经济信息委会同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市乡村振兴局于每年9月底前公开征集我市食品及农产品加工数字化转型项目,经会商后形成年度指导性分类项目清单。

(2)市经济信息委会同市乡村振兴局按照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项目库建设和管理的有关规定,指导区县将年度指导性项目纳入乡村振兴项目库。

(3)各区县乡村振兴局会同农业、经信、商务部门按照有关程序确定年度支持项目及支持金额。

(4)各区县按程序兑现补助资金。

3.政策标准:

(1)对实施数字化装备改造的企业,择优给予不超过设备投资(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的30%、最高300万元补助。

(2)对实施信息化系统集成改造和新模式新业态应用的企业,择优给予不超过设备和软件投资(设备购置及安装费、软件购置费、网络建设费或服务费、系统集成费、云服务费、技术服务费)的30%、最高500万元补助。

(3)对建设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标杆工厂的企业,择优给予不超过设备和软件投资(设备购置及安装费、软件购置费、网络建设费或服务费、系统集成费、云服务费、技术服务费)的50%、最高1000万元补助。

4.申报时间:

区县根据工作实际,自行确定。

5.联系电话:

市经济信息委:63899768、63899777、67120490、6773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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