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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重庆市开州区九龙山镇人民政府
开州九府发〔2025〕64号
各村(社区):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规定,我镇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展开了集中清理,经2025年9月29日镇党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将《重庆市开州区九龙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九龙山镇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制度>的通知》(开州九府发〔2025〕13号)镇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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