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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4008646287L/2023-0053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社会福利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民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3-31 [ 发布日期 ] 2023-03-31

高龄失能老人养老服务补贴政策指南

高龄失能老人养老服务补贴

(一)政策依据。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重庆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实施办法〉〈重庆市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实施办法〉〈重庆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民发〔2015〕71号)。

(二)补贴对象。具有重庆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中年满60周岁且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具体包括:肢体、智力、精神、视力四类一、二级重度残疾失能老年人和因病瘫痪卧床不起6个月以上的重病失能老年人;具有重庆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中的年满80周岁的高龄老年人(不含前述失能老年人)。

(三)补贴标准。200元/人·月。

(四)办理程序。1.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交申请资料;2.乡镇(街道)审核和公示后报区民政局;3.乡镇(街道)录入“重庆市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区民政局和区财政局审定后补贴到申请人。

(五)2022年执行情况。全区享受高龄失能养老补贴5908人,发放养老补贴1350.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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