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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4008646033P/2021-0140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 [ 体裁分类 ] 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8-10 [ 发布日期 ] 2021-08-10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给家人用?可以这样操作!

阳光重庆微信公众号消息,“我职工医保卡里面的钱,可以给我女儿在医院治牙齿用吗?”日前,余女士向阳光重庆咨询了这个问题。

余女士说,近期发现刚满5岁的女儿牙齿存在疾病,准备到医院检查后进行治疗,由于自己职工医保卡内余额较多,准备用自己的医保卡支付女儿的看病费用,但不知道政策是否允许。

经转办,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解答了余女士的疑问。

根据《重庆市社会保险局关于做好个人账户允许亲属或指定人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渝社险发〔2014〕136号)》规定,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用于亲属(必须同是参保人)就医支付,但需要办理医保卡关联。

目前,全市医保卡关联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长期关联,只能职工医保关联职工医保,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到医保局办事大厅办理;

另一种情况是临时关联,可以在职工医保之间关联,也可以在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之间关联。临时关联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需要提供关联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后仅限当次支付,第二次支付仍需再次办理关联。医保卡关联不收取任何费用。

因此,余女士可通过到定点医疗机构相关科室进行临时关联的方式,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用于孩子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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