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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4008647829X/2022-0000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竹溪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10-08 [ 发布日期 ] 2022-10-08

重庆市开州区竹溪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重庆市开州区竹溪镇人民政府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执行全镇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镇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移民开发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民族宗教信仰。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开州区竹溪镇人民政府内设10个办公室,分别为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镇人民代表大会办公室;镇属7个事业单位,分别是重庆市开州区竹溪镇农业服务中心、重庆市开州区竹溪镇文化服务中心、重庆市开州区竹溪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重庆市开州区竹溪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重庆市开州区竹溪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重庆市开州区竹溪镇人居环境服务中心、重庆市开州区竹溪镇水利服务中心。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是一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6,812.29万元,支出总计6,812.2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57.38万元、下降6.3%,主要原因是三峡后续项目收支减少。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6,812.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57.38万元,下降6.3%,主要原因是三峡后续项目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12.29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6,812.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57.38万元,下降6.3%,主要原因是三峡后续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2,701.49万元,占39.7%;项目支出4,110.80万元,占60.3%。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812.29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57.38万元,下降6.3%,主要原因是三峡后续项目收支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59.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66.55万元,增长58.5%,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39.84万元,增长109.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项目。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59.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66.55万元,增长58.5%。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39.84万元,增长109.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项目。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40.36万元,占2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7.44万元,增长16.5%,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支出增加。

(2)国防支出2.34万元,占0%,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8.64万元,占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92万元,增长13.9%,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支出增加。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47.43万元,占1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0.15万元,增长34.4%,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支出增加。

(5)卫生健康支出111.80万元,占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34万元,增长12.4%,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支出、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经费补助资金增加。

(6)节能环保支出133.99万元,占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18万元,增长47.5%,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支出、生态环境项目增加。

(7)城乡社区支出104.19万元,占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4.1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配套费结算资金增加。

(8)农林水支出2,203.76万元,占4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11.59万元,增长178.19%,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支出、扶贫项目、大海村蓝屋顶整治项目、灵溪大桥整治及改造工程项目增加

(9)交通运输支出750.18万元,占1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50.1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团凤村9组通组通畅工程(王家院子至大田垭口)、三升村双河口至老定河段改造工程、大塆村至白云村公路改造工程增加。

(10)住房保障支出94.98万元,占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5万元,增长3.1%,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支出增加。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00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01.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32.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2.31万元,增长8.4%,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村(社区)干部补贴提标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津贴、目标考核、绩效工资、社保及公积金缴费等。公用经费469.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91万元,增长7.3%,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机关正常运转所需的办公、水电、差旅、公车运行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752.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23.93万元,下降57%,主要原因是地质灾害项目、平溪村3组土地出让成本及净收益项目、三峡后续项目减少。本年支出1,752.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23.93万元,下降57%,主要原因是地质灾害项目、平溪村3组土地出让成本及净收益项目、三峡后续项目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0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2021年度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

2021年度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主要用于应急抢险、区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与上年支出数一致。

2021年度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6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6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5.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7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会议人数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2万元,增长7.3%,主要原因是培训次数、人数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4.3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机关正常运转所需的办公、水电、差旅、公车运行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44万元,增长14.6%,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机关正常运转所需的办公、水电、差旅、公车运行等。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不包含2021年度本镇直属事业单位,因为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本镇直属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02.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02.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三峡后续、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5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开州区竹溪镇大塆村柑橘种植项目

自评

总分

(分)

100

预算单位负责

此项目的科室

经济发展办公室

联系人

唐家举

联系电话

023-81750306

项目资金

年度

总金额(万元)

年初

预算数

全年

(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

(分)

0

50

50

100

10

10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新建柑橘果园200亩,促进产业发展,带动产业扶贫;

2.受益群体覆盖贫困户636人,一般农户103人;

3.改良耕地面积200亩。

1.新建柑橘果园200亩,促进产业发展,带动产业扶贫;

2.受益群体覆盖贫困户636人,一般农户103人;

3.改良耕地面积200亩。

绩效指标

指标

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年初

指标

调整

指标

全年

完成值

得分

系数

%

指标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是否核心

指标

新建柑橘果园


200

200

100

10

10

每亩柑橘种植株数


45

45

100

10

10

项目苗木成活率

%


90

90

100

10

10

项目完成及时率

%

=


100

100

100

10

10

新建柑橘果园财政资金补助

/

=


2500

2500

100

10

10

水果特色产业带动增加贫困人口总收入


3.3

3.3

100

5

5

受益建卡贫困户人数


103

103

100

5

5

水果特色产业带动一般农户人数


636

636

100

5

5

改良耕地面积


200

200

100

5

5

柑橘果苗生长期


4

4

100

5

5

柑橘丰产期


3

3

100

5

5

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满意度

%


90

90

100

5

5

受益一般农户满意度

%


90

90

100

5

5

说明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我单位绩效自评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289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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