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巫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提前落实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落实工作,实现区政府6月30日前按期兑付要求,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重庆市分行关于印发2019年重庆市耕地地力保护和种粮大户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州农〔2020〕32号)精神,现就提前落实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为确保我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落实的准确性,避免市级、区级实施方案下达后因时间紧迫无法充分核实补贴面积真实性的问题发生,需提前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总体要求是:
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用于支持保护耕地地力。同一地块,一年只能享受一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或种粮大户补贴。
2.严禁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给予补贴。
3.鼓励各村创新方式方法,以绿色生态为导向,将落实补贴面积与耕地地力提升挂钩,引导农民自觉提升耕地地力。对于土地流转后、补贴由土地承包者领取的,各村要引导承包者相应减少土地流转费,真正让生产者受益。
4.严格落实补贴面积公示制度。每个种粮大户和一般农户的补贴面积必须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各村要妥善保留公示图片及影像资料、会议记录等相关资料(含镇、村、村民小组公示及资料)并报镇农业服务中心备案。
5.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滞留截留、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和骗取。严禁村组集体或村组干部代领补贴资金,严禁直接抵扣任何农业生产费用、“一事一议”筹资和其它经营服务性费用。严禁任何组织或个人以任何名义擅自收缴、代管农户的补贴银行卡(折),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对违反以上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追究法律责任。
二、控制面积下达及补贴标准
(一)控制面积下达。2020年各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控制面积和种粮大户补贴面积,以2010年确权颁证面积为基数,加上特殊原因没颁证的耕地或已颁证但没进入区颁证系统的部分(以2019年及以前区农委、区财政局相关文件为准)。控制面积包括种粮大户补贴面积、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附表1)。
2010年确权颁证后,应核减的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退耕还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面积,应新增的土地面积(含宅基地复垦地),由各村负责数据收集、核查、公示、认定,做到应该核减的必须核减,新增土地面积应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认证(区级控制指标中已认定新增的不重复增加),以上增、减面积在2010年确权颁证基数上进行。
为确保2010年以来增、减面积数据的准确,所有增加或减少的面积,必须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的有效合法的相关文件、资料以资佐证。对收集的纸质资料、公示资料、图片、电子资料要妥善保管,以备审计检查。必须将增、减数据张榜公示到所涉及的村、村民小组,公示无异议并经镇乡人民政府确认后报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备案。各村对增加或减少面积的真实性负责,如出现该增而没增,该减而没减的情况,一经查实,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020年各村总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减种粮大户面积后,按“自下而上”的程序核定到每个承包耕地农户。对应核减补贴的耕地面积,各村、村民小组应据实核减到相关对象户,不得搞平均核减。
(二)补贴标准。一般农户补贴标准,按市级下达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总额扣除种粮大户补贴资金后,与历年结余资金打捆计算确定。种粮大户补贴标准按市级规定标准执行。
三、严格执行补贴程序
(一)科学落实实施方案。各村按照镇上分配的基数面积,结合本地实际增、减情况,科学实施补贴工作实施方案,补贴指标以正式文件下发到各村,各村民小组组织农户进行补贴面积申报。补贴申报面积不得突破报送下达的定案数,不得虚报、冒报、截留、滞留或挪用补贴面积指标。各村必须在2020年4月10日前将补贴实施方案及增减面积的佐证资料复印件,报镇农业服务中心备案,并加快推进组织实施。
(二)强化宣传组织申报。各村要利用会议、短信、赶场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有效调动农民提升耕地地力的积极性。各村要公示镇下达的补贴面积,召开会议研究下达并公示各村民小组的补贴面积。各村民小组及时召开群众大会,公开村下达的补贴面积,按村下达的补贴面积,组织农户申报。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户持本人身份证、2010年土地确权资料和银行直补存折(卡)到所在村民小组,申报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附表3),各村民小组要认真核对申报农户的姓名、地址、身份证号码、补贴面积、补贴账号(限农村商业银行)、电话号码等基础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原则上一户只能有一个补贴户头,且补贴面积不大于2010年的土地颁证面积。
(三)加强各级审核公示。各镇村、村民小组要严格执行政策,规范程序,落实责任,强化监管,要将补贴面积,在村政务公开栏及群众居住较集中的地方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一是村组审查公示。各村民小组认真核对申报农户的姓名、补贴面积、“一卡(折)通”银行帐号、身份证号码等基础信息,要对申报农户的补贴面积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报村。村对各村民小组报送的分户补贴面积,要组织核查,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对有异议的,村、村民小组重新查实审核后再公示,直至群众认可。公示无异议后,由村汇总(附表4)经驻村干部、村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村公章后上报农业服务中心。
二是乡镇审核公示。双村上报的补贴分户清册进行审核汇总,审核通过的数据,要通过广播、短信等方式向农户告知公示地点、时间和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将镇乡街道汇总表(附表5)、落实表(附表7)、数据库、公示的照片(电子版)等资料,于2020年5月20日前报区农业农村委。
(四)加强数据信息管理。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申报、审核、录入、兑付工作,实行《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单机版)、财政专网《重庆市个人补贴发放管理信息系统》兼容办理,最终过渡到财政专网的《重庆市个人补贴发放管理信息系统》。将农户基础信息录入以上《信息系统》时,要认真核对农户姓名、住址、“一卡(折)通”账号(限农村商业银行)、身份证号码、补贴面积等基础信息。因区级补贴标准暂未测算出来,将补贴标准统一设置成“1”元,待补贴标准测算出来后,由区财政局通过“一卡(折)通”兑付到农户。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对本村种粮大户补贴和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落实负总责。认真落实各级审核责任,实行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农业服务中心,对村组一级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开展经常性指导、核查,确保村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扎实开展、有序推进、全面落实。镇农业服务中心、财政办等单位要加强配合,相互支持,确保补贴面积落实工作平稳推进。
(二)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各村、村民小组应及时收集整理基础数据,必须建立本级档案基础资料,建立健全种粮大户和一般农户补贴档案,包括各级分配补贴面积指标的文件或会议记录;种粮大户、一般农户的申报资料、审核资料、公示资料及大户清册等。
(三)严明纪律加强督查。严格落实定期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补贴监督机制。各村要根据补贴工作进展情况,深入村民小组进行督促检查,认真做好群众举报个案的调查处理工作,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把农民反映的实际问题解决在基层。镇农业服务中心、财政办对各村报送的补贴汇总表及数据进行系统审核,适时对各村开展审查、核实、公示等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坚决杜绝各种违规现象发生。
附表:1、2020年开州区巫山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指标控制数
2、2020年巫山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分户申报表
(村民小组用)
3、2020年巫山镇××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
实汇总表(村用)
4、2020年巫山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实汇
总表(镇乡街道用)
5、2020年巫山镇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
积公示表
6、2020年巫山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落实表
重庆市开州区巫山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日
附表2
2020年巫山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分户申报表(村民小组用)
填报单位: 镇 村(居)委(盖章) 填报时间:2020年 月 日 单位:亩
序号 | 农户姓名 | 家庭住址 (镇、村 组) | 身份证号码 | “一卡(折)通”账号 | 电话 | 确权颁证 耕地面积 | 本次申报补贴面积 | 农户签字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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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签字): 组长(签字):
备注:本表由村(社区)、村民小组指导农户自行申报填写,并签字确认。农户外出多年未在家的在备注栏注明。
附表3
2020年巫山镇 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实汇总表(村用)
村(社区)(盖章): 填报时间:2020年 月 日 单位: 户、亩
序号 | 村民小组 | 村级下达控制面积 | 申报落实补贴面积 | 其中:一般农户 | 其中:种粮大户 | 备注 |
总户数 | 应享受补贴户数 | 实际申报户数 | 应享受补贴面积 | 实际申报补贴面积 | 村级核定补贴面积 | 补贴户数 | 申报面积 | 区级核定面积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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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由村(社区)核查结束后分组填写,连同核查原始记录由村(社区)存档,并报镇乡街道备案。
填表人(签字): 村(社区)核查组人员(签字):
村(社区)书记(签字): 村(社区)主任(签字): 驻村干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