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紫水乡人民政府
关于重庆市开州区2026年紫水乡小棚蔬菜建设项目公开竞争性申报的公告
按照《重庆市开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开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开州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和市级提前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开州农发〔2026〕3号)和《重庆市开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重庆市开州区2026年紫水乡小棚蔬菜建设项目奖补方案评审的复函》(开州农审)〔2026〕25号要求,现就重庆市开州区2026年紫水乡小棚蔬菜建设项目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内容
原则上新(改)建132亩8332 型单栋钢架棚,宽8m、棚高3m、肩高2米、镀锌钢管管径32mm,单棚面积不超过1亩。
二、实施方式
项目建设以“以用定建、先建后补”方式实施,采用公开竞争性申报,择优确定运营及补助对象。
三、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或镇(村)投公司、村集体经济组织投建运营,同时集中连片建设面积不低于10亩。
(二)实施主体运行良好,无不良记录。
(三)建设内容与享受的其他财政补助项目不得重复。
(四)编制项目运营方案
四、资金组成及来源
项目资金200万元(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新(改)建的8332型单栋钢架棚,由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镇(村)投公司、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的,每亩补助资金不超过15000元,补助总金额不超过198万元。补贴资金按比例做好村集体经济利益联结。
五、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时间:2026年3月2日至8日,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2.申报材料:实施主体需提交《小棚蔬菜建设项目奖补申请表》、法人有效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大棚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报告、项目运营方案等相关材料。
3.乡级审核:乡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接收申报材料,对材料真实性、用地合规性进行审查,组织人员对项目运营方案等进行评分,评选过程资料存档,评选结果张榜公示。
六、审核验收
由分管农业领导带队,乡经济发展办公室会同乡产业发展中心、财税管理岗、实施地所在村组成验收组,根据申报材料进行现场验收,重点核查建设面积、建设标准等是否符合要求,填写《小棚蔬菜建设项目验收表》。建设方编制项目竣工报告,及时送交政府,由政府选定三方机构予以结算审价。
七、资金拨付
项目验收合格,签订并履行运行方案相关义务后,根据项目结算审定金额的50%(不超过项目补助资金),将补助资金直接打卡发放至奖补对象指定银行账户。
八、利益联结
补助资金作为集体经济联合社配股资金,参照《中共重庆市开州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改革专项小组关于转发<中共重庆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方案>有关内容的通知》(开州农改〔2020〕3号)或者按照衔接资金实际投入资金量来确定分红比例(等于或者略低于银行同期经营性贷款利率)与村集体做好利益联结。
(联系人:经济发展办公室 李老师 52468045)
重庆市开州区紫水乡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