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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4008647714P/2020-00014 [ 发文字号 ] 开州紫府发 〔2020〕44号
[ 主题分类 ] 社会救助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紫水乡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7-09 [ 发布日期 ] 2020-07-09

关于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

2020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之年,为进一步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推进民政惠民政策落实落地,努力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按照开州区民政局印发的《2020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我乡实际,于本月开始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

一、重点任务

(一)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重点对象的分户保障。指导并协助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按正规程序申请低保。

(二)按月监测上报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低保对象收入变化情况,落实低保渐退政策。脱贫攻坚期内,按月对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收入监测,家庭月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但低于2倍低保标准的,给予6个月的渐退期。渐退期内,低保金额不变。渐退期后,家庭月人均收入仍高于低保标准的,在渐退期的第6个月及时上报停发

(三)返贫人口和建档立卡边缘人口的兜底保障。对返贫口和建档立卡边缘人口进行排查对于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指导并协助其按正规程序申请低保

(四)返贫人口临时救助。对返贫人口和存在致贫、返贫风险人口进行排查,指导并协助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申请临时救助。

(五)贫困人口特困供养。

1.对贫困人口进行排查指导协助符合条件对象按正规程序申请特困供养。

2.集中供养。对特困供养人员进行排查,指导协助有集中供养需求的特困人员及时入住紫水敬老院。

3.照料服务落实。对特困供养人员进行排查,指导并协助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与其照护人员签订委托照料服务协议并督促落实照料服务。

(六)因疫致贫、因疫返贫人口兜底保障。

1.因疫致贫、因疫返贫人口兜底保障。按月排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家庭生活状况,指导并协助符合条件的因疫致贫、因疫返贫人口申请低保。

2.确诊困难人口临时救助。指导并协助确诊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以及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群体申请临时救。

(七)严格落实民政救助对象的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群众和媒体的监督每月15日之前完成当月相关民政救助对象的公示,并将公示图片上传乡社会事务办及QQ工作群。

(八)协助乡人民政府做好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的评议、公示、审批工作。

(九)加大问题督查整改力度。重点治理对困难群众救助申请、反映问题响应、回应不到位情况。

1.问题整改情况。重点检查是否认真梳理分析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并及时上报乡人民政府,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实行对账销号。

2.救助渠道情况。重点检查群众对救助政策的知晓度,求助渠道是否畅通,群众关切的及时回应以及办理。

3.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重点检查专项治理工作中搞形式、走过场,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纸上整改问题,经办服务中不担当、不作为,脸难看、事难办问题,以及农村低保等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兜底保障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问题。

二、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精准实施。建立2020年专项治理工作台账,明确专项治理各项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层层压实责任;规范台账管理,按月更新工作台账,及时全面掌握工作进度,跟踪督促任务落实。

(二)现场督导。深入脱贫攻坚任务重、群众反映问题强烈及矛盾困难突出的村居,加强实地调研督导,分析问题,查找原因,督促整改,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线索直接调查督办,推动问题解决。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实地查看信息公开公示情况、抽查社会救助求助(投诉举报)情况等,面对面地向救助对象和群众问需问策问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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