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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4008646033P/2024-0074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4-08 [ 发布日期 ] 2024-04-08

义务教育学校入学“三对口”的具体规定?

问:义务教育学校入学“三对口”的具体规定?

答:《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修订印发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渝教基发〔2016〕84号)第二章第九条明确: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划片就近入学实行“三对口”原则,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和实际居住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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