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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4008646287L/2024-0019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社会救助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民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2-28 [ 发布日期 ] 2024-02-28

重庆市开州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理指南(202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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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开州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理指南

一、办理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一)无劳动能力,1、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2、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3、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二)无生活来源;(三)无法确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二、申请材料

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应当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主要包括:(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2)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3)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4)残疾人应当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申请人及其法定义务人应当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

   三、2024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从2023年9月1日起,955元/人·月。护理补贴标准:全护理人员300元/人·月、半护理人员200元/人·月、生活自理人员护理补贴50元/人·月,属地政府可统筹安排使用。

    四、办理流程

五、办理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六、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七、联系方式

   重庆市开州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023-52285208、023-52285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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