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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400864787X1/2020-0001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社会事务 [ 体裁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岳溪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7-09 [ 发布日期 ] 2020-07-09

开州区岳溪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历年补缴政策解读

岳溪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历年补缴政策解读


一、补缴范围

(一)具有我区户籍、开州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试点时年满16周岁及以上(不含在校学生)且未参加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即应参未参);

试点区县 ( 自治县 )

试点时间

最早可补缴年度

开州

2010 10 1


1994 12 31 日以前出生的可从2010 年度起补缴


(二)已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但未按时足额缴费的人员(即应缴未缴)。

二、补缴方式

(一)中青年参保人员历年补缴

符合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且未满60周岁的人员,应参未参、应缴未缴的年度,可按规定自愿选择补缴对应年度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年度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不享受参保资助代缴,按所选档次全额缴费,不补记利息。

(二)达龄参保人员历年补缴

参保缴费后有间断或未在开展试点之年参保缴费但年满60周岁前已参保缴费,年满60周岁后尚未办理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手续的人员,可按规定自愿选择补缴应参未参、应缴未缴年度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年度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不享受参保资助代缴,按所选档次全额缴费,不补记利息。

(三)重残人员历年补缴

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员在未达到残疾标准,应参未参、应缴未缴的年度,可按规定选择补缴对应年度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年度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不享受参保资助代缴,按所选档次全额缴费,不补记利息。

(四)参保人可一次性补缴所有应参未参、应缴未缴年度,也可选择部分年度进行补缴。

三、补缴金额

补缴时间段

可选择补缴档次

2010--2014

100 元、200 元、400 元、600 元、900

2015--2019


100 元、200 元、300 元、400 元、500 元、600元、700 元、800 元、900 元、1000 元、1500 元、2000

2020 年及以后


100 元、200 元、300 元、400 元、500 元、600元、700 元、800 元、900 元、1000 元、1500 元、2000 元、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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