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麻柳乡人民政府 关于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重庆市开州区麻柳乡人民政府
关于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根据《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2019年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中,我乡坚持加强组织领导,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现将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以来,麻柳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府的精心指导下,认真围绕重点工作和年度目标任务,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扎实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我乡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一)组织推进和工作保障情况。一是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分管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调整充实了以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乡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党政办,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党政办主任人兼任副主任,明确了1名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文件解读、政务信息在线解答、政务舆情管控、网站信息发布管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相关工作。二是印发《麻柳乡2019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年终综合考核内容,党政主要领导定期研究部署,分管领导加强日常监督指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强力推进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2019年,召开领导小组会议2次,工作会议2次。三是针对2018年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认真研究制定《麻柳乡2019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印发《麻柳乡贯彻落实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等文件,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强化督促指导和培训,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切实抓好工作的推进和落实。乡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2次督查,开展3次业务培训,培训人员84人次,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情况。在2018在制定的各项制度的基础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区关于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和要求,对已制定的进行“回头看”,再次印发《麻柳乡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等工作制度的通知》,乡级各科室、站所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开展工作,实现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开展。
(三)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开展情况。一是将“五公开”纳入公文办理流程,严格落实公文起草时明确公开属性和法制审查、保密审查制度以及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解读方案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制度,规范公文处理流程。二是按照“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政府信息网站发布审批流程,层层审核把关,切实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确保上网信息的严肃性、准确性,有效防范泄密事件的发生。三是编制并公开《麻柳乡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南》,在乡为民服务中心设立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窗口,在显眼位置摆放流程图,明确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的登记、受理、审查、答复等工作。四是加大政务公开、政府热线宣传力度,开展集中宣传1次,发放宣传材料600份,不断扩大群众的知晓率。五是开展2次群众满意度测评和社会评议工作,针对测评和评议结果以及收到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的抓好改进工作,有效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满意度和认可度。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区关于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和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切实履行信息公开责任,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及时、全面、准确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全面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
(五)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当场答复2件。无不予公开、无法提供、不予处理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不够,方式方法简单,公开渠道不宽,与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二是在执行公开制度方面,过多注重决策和结果公开,执行、管理、服务公开方面还有差距。
(二)改进措施。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区关于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工作重点和年度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督促落实,工作人员抓日常工作的格局,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二是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找准结症,结合已制定的工作制度,制定务实管用的措施,定人定责,明确时限,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三是扩大宣传,拓宽公开渠道,让群众知晓查询政府信息的渠道、内容、服务方式,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四是创新方式方法,充分利用乡政府电子滚动屏、各村(居)公示公开栏等载体,加大群众关心关注的政务事项办理流程、惠民政策、务工信息、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使用、项目资金安排使用及扶贫领域相关工作的公开力度和广度深度,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提升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二)被上级追究责任情况。全年未发生因工作失误被上级追究责任的情况。
重庆市开州区麻柳乡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