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扶持补贴办理指南
一、业务办理名称
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运营扶持补贴;
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所建设、运营补贴。
二、办理依据
《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养老服务市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民发〔2018〕43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10号)和《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州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州府办发〔2019〕86号)
三、补贴对象
(一)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申请建设、运营补贴应符合下列条件:
1.已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严格执行《重庆市城乡养老机构服务管理办法》;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媒体负面曝光;
3.入住老人档案资料齐全(入住协议、健康体检),各类管理记录完整;
4.服务对象满意率达90%以上;
5.建立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符合国家、市、区其他相关规定。
(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所申请建设、运营补贴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由属地乡镇(街道)同意,经区民政局批准建立并开展了服务活动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所。
2.开展了政策宣讲活动、老年教育活动、维权咨询活动、棋牌娱乐活动、体育健身活动、互助关爱活动“七个一”活动并有活动记录和图片展示。
3.开展了服务区域内60周岁以上老年人建档并与区老年服务中心联网。
4.遵纪守法。
5.符合国家、市、区其他相关规定。
四、补贴方式
(一)建设补贴。一是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资金到位后由区民政局一次性拨付到社会办养老机构账户。二是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所建设补贴资金,由区民政局拨付到所属乡镇(街道),经区财政局、区民政局、乡镇(街道)验收合格后由乡镇(街道)一次性拨付给申办者。
(二)运营补贴。一是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资金到位后由区民政局一次性拨付到社会办养老机构账户。二是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所运营补贴资金,由区民政局拨付到所属乡镇(街道),经区民政局、区财政局、乡镇(街道)审核合格后由乡镇(街道)一次性拨付给申办者。
五、补贴标准
(一)设施建设补贴标准。
1.街道养老服务中心,享受市级现行建设补助政策200万元,由街道统筹安排;
2.镇乡养老服务中心及村级互助养老服务点,享受市级现行建设补助政策100万元,由镇乡统筹安排;
3.社区养老服务站享受市级现行建设补助政策20万元/个。
(二)运营管理补贴标准。
1.社会办养老机构。
收住开州籍城乡低保人员、特困人员、半失能老人和失能老人,按实际入住人数每人每月100元、200元、300元、400元标准给予补贴;收住开州籍其他老年人的,按实际入住人数每人每月100元标准给予补贴。
2.镇乡(街道)养老服务中心。
根据年度评定等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实行差异化补贴。
一星级:第一年补贴7万元,第二年补贴7万元,第三年补贴7万元,第四年补贴7万元,第五年补贴7万元;
二星级:第一年补贴8万元,第二年补贴8万元,第三年补贴8万元,第四年补贴8万元,第五年补贴8万元;
三星级:第一年补贴9万元,第二年补贴9万元,第三年补贴9万元,第四年补贴9万元,第五年补贴9万元;
四星级:第一年补贴10万元,第二年补贴10万元,第三年补贴10万元,第四年补贴10万元,第五年补贴10万元;
五星级:第一年补贴11万元,第二年补贴11万元,第三年补贴11万元,第四年补贴11万元,第五年补贴11万元;
3.社区养老服务站。
根据年度评定等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实行差异化补贴。
一星级:第一年补贴1.6万元,第二年补贴1.6万元,第三年补贴1.6万元,第四年补贴1.6万元,第五年补贴1.6万元;
二星级:第一年补贴1.7万元,第二年补贴1.7万元,第三年补贴1.7万元,第四年补贴1.7万元,第五年补贴1.7万元;
三星级:第一年补贴1.8万元,第二年补贴1.8万元,第三年补贴1.8万元,第四年补贴1.8万元,第五年补贴1.8万元;
四星级:第一年补贴1.9万元,第二年补贴1.9万元,第三年补贴1.9万元,第四年补贴1.9万元,第五年补贴1.9万元;
五星级:第一年补贴2万元,第二年补贴2万元,第三年补贴2万元,第四年补贴2万元,第五年补贴2万元。
2019年前规划建设的社区养老服务站,按原补助政策不变,不纳入星级评定范围,但要对应原标准进行考核,未达标的扣减运营补助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六、申请材料清单
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看原件收复印件 )
1.《开州区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
2.《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3.与开州籍入住老人签订的入住合同(协议);
4.贷款合同及还款记录;
5.养老机构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6.第三方审计报告。
七、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实地调查、审定下达。
八、办理部门
重庆市开州区民政局。
九、办理时限
当年办理,次年发放。
十、办理时间
符合条件申请运营补贴的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每月15日前及时据实向区民政局上报当月收住入住老人名单和收住老人汇总表,备区民政局审核检查。每年12月底前报当年运营补贴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十一、办理地点
重庆市开州区民政局。
十二、咨询电话
重庆市开州区民政局 023-52218152、023-52234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