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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40086475893/2020-0001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河堰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7-09 [ 发布日期 ] 2020-07-09

种粮大户

 

    种粮大户,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自然人、法人、专业合作组织或其他组织:一是2020年相对集中成片承包耕地或租种耕地(包括代种撂荒地、新开垦未发包耕地)50 亩(含)以上,种植一季主要粮食作物(包括水稻、玉米、小麦、马铃薯、红苕、大豆、绿豆、豌葫豆、高粱、荞麦、肾豆、红小豆12种粮食作物)。二是按当地基本种植技术要求规范耕种。粮食作物之间套种的不重复计算补贴面积。同一块耕地在一年内种植多季粮食作物的只能申报一次补贴。三是统一生产经营管理,包括统一耕作土地、统一购买农资、统一病虫防治、统一销售产品。四是独立承担风险、自负盈亏,独自享有产品处置权。五是种粮大户单户补贴面积不超过3000亩。

主要粮食作物规范种植参考密度(单位:万窝/亩、万株/

水稻

玉米

小麦

洋芋

红苕

大豆

葫豆

高粱

低坝

中高山

春季

秋季

春季

秋季

0.9-1.2

1-1.3

0.25-0.28

0.6-0.7

0.4-0.5

0.5-0.7

0.35-0.45

0.5

0.2-0.3

0.8-1

0.5-0.6

以下情形不得申报种粮大户补贴:不同时具备以上条件的;一年生以上果园内套种的粮食作物;一年生以上木本药材内套种的粮食作物;利用林地种植的粮食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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