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重大民生信息 >乡村振兴

[ 索引号 ] 115002340086475893/2023-0000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河堰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10-26 [ 发布日期 ] 2023-10-26

重庆市开州区河堰镇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部分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开州河府发〔202396


重庆市开州区河堰镇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部分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各村(社区):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规定,我镇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了集中清理,决定将《重庆市开州区河堰镇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州区河堰镇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护办法〉的通知》(开州河府发〔202051号)《重庆市开州区河堰镇关于印发〈开州区河堰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开州河府发〔2020134号)等2件镇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重庆市开州区河堰镇人民政府

         2023825


重庆市开州区河堰镇党政办公室              2023825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博

微信

部门街镇

无障碍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开州区部门镇街网站

新闻媒体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