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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4008646033P/2024-0343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12-18 [ 发布日期 ] 2024-12-18

《关于加强切坡建设农村住房边坡隐患风险管控的通知》政策问答

问:如何强化源头防范切坡建设农村住房边坡隐患?

答:规划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按职责加强规划选址和宅基地审批的指导和监督,按照“非必要不切坡”的原则科学选址。农村聚居点选址坚决避开地质灾害隐患点、地质灾害风险区。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农村集中安置点,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落实相应防范处置措施。对于分散建房的,组织开展场地安全风险评价(评估),提供配套防护工程的图纸(或者说明性的相关要求),由农户落实防护要求。

问:切坡建设农村住房边坡隐患有哪些整治措施?

答:对隐患险情一般、规模小且具备施工条件的,乡镇(街道)引导农户采取截排水、修建护坡挡墙等简易处置措施整治。对隐患险情紧迫或较紧迫、规模较大、措施复杂、治理成本较高的,纳入区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规划,实施避险搬迁。对确需实施工程治理的,区县政府加强资金筹措,加快整治。

问:什么是切坡住房?

答:切坡高度大于1米或者切坡后沿斜坡走向长度大于15米的农村住房。

问:农村切坡建房边坡隐患的第一责任由谁负责?

答:房屋产权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对边坡采取支护措施,做好日常检查、监测、维护等,密切关注边坡稳定性,发现边坡险情及时报告乡镇(街道)。

问:《关于加强切坡建设农村住房边坡隐患风险管控的通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通知》主要内容有三条,一是全面开展存量切坡建房边坡隐患排查整治;二是严格防控新增建房切坡隐患风险;三是建立协调联动机制。

问:《关于加强切坡建设农村住房边坡隐患风险管控的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落实《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村切坡建房边坡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要求,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委联合印发了《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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