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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400864779XD/2020-0001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义和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7-08 [ 发布日期 ] 2020-07-08

义和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民政领域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0年民政领域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也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全面收官之年。按照《重庆市开州区民政局关于印发〈开州区民政领域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重庆市开州区民政局《2020年民政脱贫攻坚工作要点》要求,为全面完成2020年民政领域脱贫攻坚任务,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特制定2020年民政领域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和在重庆召开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重庆市民政局、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和区民政局工作安排,咬定目标、坚持标准,一鼓作气、乘势而上,坚持不懈推进民政领域脱贫攻坚重点工作,高质量完成以兜底保障为核心的民政脱贫攻坚任务,助力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

二、工作目标

兜底保障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生活全面保障到位,特困供养的失能半失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生活照料护理全面落实;贫困残疾人福利政策更加健全;贫困农村留守儿童、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农村社区治理更加有效;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作用更加明显。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贫困人口兜底保障

1.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开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摸排,重点摸排未脱贫人口和收入不稳定、持续增收能力较弱、返贫风险较高的已脱贫人口,切实掌握工作底数,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建卡贫困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定期开展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度残疾人、因病致贫人员信息比对,掌握动态变化情况。

2.全面落实兜底保障政策。及时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等帮扶措施脱贫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符合条件的因病因灾因新冠肺炎疫情等新增贫困人口纳入救助范围。落实兜底保障政策,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可分户计算纳入低保范围;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家庭月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但低于2倍低保标准的,继续执行6个月渐退期。

3.进一步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作用,及时将返贫人口按规定纳入救助范围,助力防范脱贫群众返贫。建立完善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扎实推进分级审批、先行救助等政策实施,提高临时救助时效性。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临时救助工作,对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确诊和疑似病例中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困境儿童以及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群体,按低保标准2倍按月发放临时救助金,直到患者出院为止(时间从住院之日算起,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发放)。

4.深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农村低保中的“人情保”“关系保”问题。严厉惩治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在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法违纪问题。严肃查处驻村工作队及村(居)在农村低保工作中作风漂浮、敷衍塞责、不敢担当,对群众申请推诿、刁难、不作为、慢作为,工作效率低下和民主评议走过场等问题。严肃查处低保动态管理不到位,监督检查流于形式,未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或电话开而不通、开而不用,日常监督不深入、不持久、无实效等问题。

(二)持续做好特殊困难人员关爱帮扶工作

5.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深入实施“福康工程”,切实做好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帮助贫困残疾人提高生活质量。

6.继续实施惠民济困保险项目。继续为低保、特困供养、孤儿、优抚等对象购买民政惠民济困保险,每人每年资助100元,对保对象病、残、死亡后将积极申请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开州支公司进行理赔。

7.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工程

探索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对纳入特困供养、建档立卡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开展适老化改造。今年拟建1所镇养老养老服务中心和3个村级养老服务点,大力推进失能特困人员、残疾人和失能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集中照护,改善集中供养服务软硬件条件,着力提升贫困乡镇集中供养服务能力,释放家庭劳动力就业或发展产业增加收入。

8.做好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聚焦重点对象,完善关爱服务措施,及时落实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加大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的投入,健全完善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及时更新数据,实行动态管理。运用互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聚集关爱力量,拓展服务内容,通过互助养老、邻里帮扶、社工服务、志愿服务等途径,丰富养老服务方式,为老年人开展生活服务、紧急救援等服务。

9.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加大事实无人扶养儿童排查力度,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将其纳入“民政惠民济困保”综合保险项目等予以帮扶,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

10.做好农村留守妇女工作。开展农村留守妇女摸底排查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体系。

(三)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

11.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加强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研究部署;组织慈善工作组围绕送温暖和扶贫开展公益慈善捐赠活动,鼓励倡导社会组织强化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消费扶贫等措施,提升社会组织扶贫效能。采取多种方式,对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先进事迹、先进人物进行广泛宣传,努力营造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浓厚氛围。

(四)加强社区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推进移风易俗改革

12.进一步加强基层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基层干部能力建设,加强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指导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推动提升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和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比例。

   13.进一步推进居民自治建设。推动强化村规民约执行监督,加强村民议事会、农村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建设;推动基层治理“三事分流”工作机制的实施(“大事”即政府管理事项和基本公共服务,由政府部门负责解决;“小事”即社区公共事项及公益服务,由村居委会为主导,社区自治组织、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单位等共同解决;“私事”即居民个人事务,引导居民群众自行解决或寻求市场服务);开展敬老孝老主题活动,加强婚丧移风易俗宣传引导,大力整治无事酒,助力乡村振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脱贫攻坚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增强责任担当,全力履行职责使命。镇主要领导抓总、分管民政领域工作的负责人总牵头、社会事务办、财政力、应急办、各村居民委员会等各负其责,各司其职。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上下协同联动,统筹推进民政脱贫攻坚工作,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二)强化责任落实。镇社事办、各村居民委员会要切实抓好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并将民政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三)落实工作措施。组织社区工作者、专业社工、志愿者等开展进村入户走访,进一步了解掌握困难群众情况,及时实施精准救助。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机制,依托镇公共服务中心,建立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申请窗口,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保持现有政策总体稳定,督促落实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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