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动态

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日期:2026-05-28

重庆市开州区和谦镇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开州和府发〔2026〕28号


各村(社区),各内设机构、事业单位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规定,我镇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展开了集中清理,2026430日镇党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将《重庆市开州区和谦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和谦镇村集体复垦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开州府发〔201849号)镇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重庆市开州区和谦镇人民政府

                                                      202652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博

微信

部门街镇

无障碍

安全生产举报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开州区部门镇街网站

新闻媒体网站